暴君 wrote:
我只能說在台灣買電動車的人是抖M
怠速中不噴廢氣給你直接聞
貨運宅配柴油貨車待速排氣會比機車香???
並排停車擠一點也不會燙到你的腳
並排停車被排氣管燙一次也就算了,常常燙到是不是腦子有問題
晚上回家騎經社區巷弄絕不會吵到人
可以測試一下機車經過住家比較恐怖還是半夜洗衣服比較恐怖
電動車車主做了這些無形的好處都沒人在意
大家只在乎要比油錢低跟月租費,去罵電動車車主是盤子
對啊什麼時候GOGORO在國外能正常營運賺錢??
全世界GOGORO都做不起來,只有台灣在騎這樣不是盤子什麼才是盤子
在台灣買電動車的人是抖M
沒人在乎這些對生活品質的改善
有錢就有生活品質,要生活品質需要買GOGORO???
住帝寶的人會需要買GOGORO來增加生活品質,思想狹隘??
不會感謝你,只會笑你盤
你們電動車車主都是笨蛋
繼續騎油車的才聰明
changjudd wrote:
標題就錯誤百出的文也(恕刪)
騎個機車而已 還要想盡辦法舉證自己"非商用" 才有899
那沒辦法舉證的人 不就很雖
如果依照我個性 肯定懶得舉證 里程數又超過 雖然沒外送 但是還不是會被轉商用 到時候還不是2299
舉個例子來說
正常法院 要告人 要先有證據舉證對方有罪 對方才需要澄清自己沒罪
現在變成gogoro不需要證據 只要里程超過 就可以當你有罪 然後你反而要自己想辦法舉證自己沒罪
騎個機車還要搞這累??
如果1600公里 又同時有外送行為被gogoro公司派專員拍到照片之類 那我沒話說
憑甚麼1600公里 連續兩個月 沒提供證據就直接被當商用
舉證的部分應該是gogoro 自己提供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