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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79216774
qqww1234 wrote:
這完全是Gogoro(恕刪)
希望這位樓主能經營汽車經銷商
一定會去捧場試車
畢竟試車人員撞到車子
經銷商還要考慮社會觀感
自己車子被撞壞了求償好像做壞事一樣
我也是出社會十幾年了應該也能說說吧
我平常就是專門處理糾紛的
撞壞人家東西本來就是應負賠償責任
何以要以你的價值觀來認定維修金額合理還是敲詐
還是說你有證據證明車商有灌水
我可以說GOGORO相對其他機車廠牌隨心情的兩光報價
他的報價系統已經算相對公平且難以更改內容
或許有舊傷新報
那你身為一位試車消費者試車前檢查工作也不能少
不然發生事故你要如何跟車商辯駁
再來我想大多數出社會多年人士應該都能辨識新舊傷
就像樓主說的出社會多年人是不會被別人凹一樣
弄壞別人東西還要考慮當事人身分經濟規模地位再來決定求償方式
這標準算我少見多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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