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紋濱 wrote:補充樓上每度電 補助5元(恕刪) =====看起來是光陽給有申設ionex3.0基本換電站的安裝戶福利但光陽或申裝戶此舉是否違反:違規用電處理規則還是電業法?第三條裏, 第四款、在電價較低之線路上,私接電價較高之電器。除非是直接騎樓店家吧, 從騎樓 上層住戶接出來用在換電站配電應都是電價較低原本是家用配線, 又沒向台電請用途變更等, 當然這有灰色地帶, 不過台電會抓的話:第二十三條: 凡用戶有營業行為者,不論其有無營業牌照或任何組織方式,其經營處所之用電,應按營業用電價計費至於光陽要給到每度5元電費補貼, 算不算非電力相關業者卻代營電力銷售轉售之實? 特別是拿台電供給電力借花獻佛
小客5509 wrote:看起來是光陽給有申設ionex3.0基本換電站的安裝戶福利但光陽或申裝戶此舉是否違反:違規用電處理規則還是電業法? 政府希望推廣電車, 應該不會對光陽作法有意見. 可能也問過台電了. 睿能也可以學.但設置的位置應該要嚴格, 不像之前設置在瓦斯桶旁邊也可以一樣. 怎不見狗黑們出來大力譴責?
濱紋濱 wrote:補充樓上每度電 補助5(恕刪) 這個看起來是住一樓跟透天厝車主的福利了,不過不知道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是建築法規裡面,對於騎樓空間跟柱子的規範有哪些限制...如果規定是屬於所有住戶共有的,不知道大家都買一台能不能都免799,這樣其實對公司來說也算是利多,這樣的推銷方案施行,紅燈停等區跟待轉區的好環境應該馬上到來了。
Ramsa wrote:還挺有趣的不過台電計(恕刪) 不 會吧同意購買IONEX 3.0用戶或住戶只要同意"借電"給光捷或光陽設置基本換電站, 只要住戶同意借用就可以無限展延?也有轉嫁責任給住戶承擔之虞, 也許了不起就像在[純]住家外牆或騎樓柱子架設室外機一般, 但與換電站的最大差別, 室外機再怎樣也是運轉提供自家使用, 換言之所向台電購買的電力費用讓室外機運轉滿足自家所需, 但換電站設置所充電力給電池轉給其他不特定IONEX3.0用戶使用, 又可以取得電費補貼, 營業之實基本存在, 要就改請營業用電似乎光捷或光陽挖坑給打算申請之住/用戶跳, 就算可以申裝基本換電站, 那也僅是光捷與申裝住戶之間合意, 光捷等應不會介入申裝住戶與台電之間因用途變更發生爭議問題, 白話文是一旦台電自為認定, 住戶大概只有認栽的份, 照目前所查到資訊這塊台電裁量權頗高因為都有相關法令做靠山https://www.taipower.com.tw/tc/faq2_info.aspx?mid=80&id=119&chk=264e005e-475f-435d-8ef0-d1bc303ccfbf¶m=pn%3D1什麼是違規用電?如何檢舉?二、違規用電所涉法律責任,包括刑事及民事二部分:(一)刑事:依刑法320及323條規定,違規用電屬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二)民事:依據電業法及經濟部依據電業法第56條第2項授權頒訂之「違規用電處理規則」規定,對於違規用電者追償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電費。三、民眾發現違規用電,請向本公司當地服務單位檢舉,本公司對檢舉人之姓名、地址將予以保密。查獲在低價線路上私接電價較高之電器者,應以高價之電器照第一款計算電度作為違規用電總度數,按高價與低價相差之數計算電費。計算度數超過低價電表最近一年內之平均實用度數時,應按其實用度數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