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市場很大很大如果你要去美國市場做生意,你需要價格相當相當有競爭優勢才可以也因此老美喜歡用反壟斷法,反托拉斯法,去保護美國企業不要被外國公司惡意用低價搶市場(就像是某企業有政府撐腰,去美國大量銷售只要市價一半的公路車,然後美國本土的自行車就倒光了.....)我看到某某東西在美國賣的比台灣便宜,真心覺得是很合理的,畢竟那是個競爭好激烈的市場,台灣相對起來市場比較小,進來的競爭者更是少到不行,東西要賣得像美國一樣便宜那就難了
abu dhabi wrote:美國市場很大很大如果...(恕刪) 同意,不同規模的消費市場有甚麼好比的。有辦法就自己去美國買回來。我之前也常在美國Amazon 買東西回台灣。價差大的東西多的是。Vitamix 果汁機, I Robert掃地機器人, Hawk 來另片......問題是自己買回來,要運費,有些東西沒保固也是隱憂。
rikichen wrote:Garmin對於國...(恕刪) 當然不給阿,這就是消費者自己要承擔的風險就像捷安特,以TCR ADV2來說台灣賣49500可以打九折美國這裡賣$2000美金,還有銷售稅(我住的地方9%-10%不等)不過你要享受保固,就得要付出沒壞是你賺到,壞了你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哪有想要馬兒好又想馬兒不吃草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