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頒布限狗令 要求飼主自行殺死愛犬

看來桂林又可以舉辦狗肉節了

冬天吃狗肉最補,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


北京頒布限狗令 要求飼主自行殺死愛犬
北京頒布限狗令 要求飼主自行殺死愛犬

中國為了落實「文明養犬」的理想,在許多省份制定「養犬令」,規定養犬隻數、遛狗時間等,甚至在一些重點管理區域會禁止飼養大型犬,但最近北京市在非重點管理區頒布最新「養犬管理規定」,要求居民禁止飼養體高超過35公分的大型犬,並限制3日內自行處置,未處理者將遭到開罰,導致北京市內寵物醫院爆發安樂死潮。

綜合媒體報導,北京市通州區5日發布一則通知顯示,按照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通州區所有樓房一律不得飼養身高超過35公分的大型犬,限3日內自行處置,3日後派出所將聯合通州公安分局治安支隊進行檢查,一經發現,沒收其犬,並對犬主人進行處罰。
426始終是426~~文明個鳥
取名真是難 wrote:
看來桂林又可以舉辦狗(恕刪)


又再抹黑?
公告裡哪裡有寫要求自行殺死愛狗?
取名真是難 wrote:
看來桂林又可以舉辦狗(恕刪)


又是對原新聞進行再製.變成誇大不實
取名真是難 wrote:
看來桂林又可以舉辦狗...(恕刪)



現在網路很發達的,你用寬頻人家用撥接也查得到
你乾脆改名叫“不造謠真難過”好了
贵岛某些人真是不造谣就会死啊
取名真是難 wrote:
看來桂林又可以舉辦狗...(恕刪)



因為被投訴到不行
你有養狗的自由
別人也有正常生活不受大型狗打擾的自由吧?
作為一個住樓深受同樣困擾的人,真希望我們這也可以這樣,在樓房裡有時候狗夜裡叫,大家都不用睡了

而且你們造謠真是無極限
人家什麼時候寫要殺死狗了?
之前就給了1個多月的時間讓大型犬的主人們重新遷移安置狗
現在最後給3天讓他們安置而已
到了台灣媒體就變成讓他們殺狗?



11月起業主多次投訴不文明養犬

對此,新京報記者從通州警方處獲悉,自2019年11月份以來,經常接到投訴電話,某小區部分業主反映有人違規飼養大型犬,出現遛狗不拴犬繩、隨處便溺等不文明養犬現象。小區物業人員介紹,該小區在2016年10月建成,屬於商住兩用房,共有4500戶。小區樓道寬敞,一到冬天就有業主在樓道和地庫內遛狗,造成車庫內留有糞便,讓其他居民備受困擾。

11月初,社區民警會同物業工作人員對業主進行走訪、摸排,對飼養大型犬的業主和租戶進行入戶告知,建議其將違規飼養的犬只尋找其他地方安置,否則民警會依據《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進行處理。但是,一個月過去,情況並未改變。

12月5日,社區民警在小區人員密集點位張貼了《文明養犬告知書》。此後,該小區內大部分違規飼養的大型犬,已由業主安置,小區環境也得到了改善。

警方已寬限時間妥善安置犬

警方表示,根據2006年通州區實施《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若干規定的通知,通州區內的樓房小區屬於重點管理轄區管理,不能養大型犬、烈性犬。民警在上述《文明養犬告知書》中所規定的三天時間,是用於將犬從重點管理區遷移到非重點區域進行安置,並非要求業主對犬進行「安樂死」。

警方表示,理解養犬人對犬的喜愛,並且已經寬限了時間,給出了安置建議。其實按照相關規定,一經發現違規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民警可以立即將犬沒收並處罰犬主人。考慮到養犬人的心情,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已經寬限時間,給了養犬人緩衝時間,希望犬得到妥善安置。

下一步,警方會針對重點管理區範圍內的居民,加強對相關規定和文明養犬宣傳力度,並希望養犬人能夠按照《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文明養犬。
别被我選中..為何又選中..
來說句不好聽的 一定是中國人都沒公德心 都不守法 所以共產黨也只能出下策了 我們中華民國人不會這樣 所以只要立個防護措施法就足夠

為維護公眾秩序與安全,於「動物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二項中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另該條文第三項中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該取採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爰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乃邀集學者、專家及有關寵物協會進行研商,擬訂「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草案,並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物保護委員會討論通過後,於89年10月19日公告發布「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規定23公斤以上或有攻擊紀錄之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戴口罩,並應由成年人伴同,及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鍊繩牽引,並明訂自90年6月1日起施行。

其實只要禁賣大型犬 再用落日條款就好了 就不必讓飼主自己下狠心把愛犬處理掉 不過中共官員哪有在管你人民做何感想? 就直接粗殘的禁養 粗殘的讓你自己把自己愛犬處理掉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E5%B8%82%E5%85%BB%E7%8A%AC%E7%AE%A1%E7%90%86%E8%A7%84%E5%AE%9A

第十三条 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一般管理区内的收费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哇.....覺得這條才是真實目的........中共真的沒錢了
看來國文是體育老師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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