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世界國際法狹義廣義的兩種形能態 1. 狹義: 條約公約 2.廣義: 自然法

國際法在現今世界就實務而言,
實存在狹義與廣義兩種形態,

就文明國家而言,
指有實踐民主自由制度,
主權真正在人民手中的國家.

這些國家之間國際法,
就是以各國之間訂定的條約, 共同遵守的公約為準.

如美國不得侵佔格陵蘭,
因美國, 丹麥均為民主自由文明國家,
其間的國際法就是依彼此條約, 如北約,
及其共同遵守公約構成,
此為狹義國際法.

就文明國家與非文明國家,
即獨裁專制迫害人權的國家,
如中共, 伊朗, 俄國, 委內瑞拉等,
則國際法以自然法為依據.

如美國抓走馬杜拉,
若是為中止其販毒行為,
與阻止其迫害委內瑞拉人民,
便符合自然法內涵, 即廣義國際法.

故當今世界中國際法,
須包含狹義與廣義兩種形態,
適用於文明國家之間,
與文明與不文明國家之間.

前者以條約與公約為依循,
後者以自然法為依據,
才能真正維護世界安全與和平.
李西摩 wrote:
國際法在現今...(恕刪)


何時引用廣義(條約與公約)、何時引用狹義(自然法),標準由誰定?
李西摩 wrote:
國際法在現今...(恕刪)
我還斯斯有兩種
國考可以這樣寫的嗎?
所有的法律,都是需要有武力才能執法。
假設黑幫的火力比當地警察還強,那法律就變成裝飾品。
所以不管國際法有什麼狹義廣義的,重點是誰能執法?誰有執法權?
李西摩 wrote:
國際法在現今世界就實...(恕刪)


美國剛示範過了國際間是比拳頭大小, 不是討論法律的....
geminiAI的比較回答:維度 美國政府觀點 國際法主流觀點
法律依據 國內刑事起訴書、打擊跨國毒品犯罪。 違反《聯合國憲章》禁止使用武力之規定。
主權立場 不承認馬杜洛為合法總統,視其為毒梟。 即使不承認其地位,軍事干預仍侵犯他國主權。
豁免權 已撤銷承認,因此無元首豁免。 現任領導人享有國際習慣法保障的絕對豁免。
國際反應 視為保護地區安全。 中、俄、歐盟多國及聯合國多譴責為違反國際法。
國際法就是比拳頭大小。
所以台灣拳頭不夠大,就別想跟大陸爭什麼了。
國際法?

這該是全球通用的法規

又或者至少對聯合國的會員國通用的才叫做國際法吧?



你那個國與國之間那是兩國的外交

兩國自己去談

也就是說是這兩國的國際之間

而不是全世界所有國家的國際之間



簡單說就是說此國際非彼國際


順便一說

國際間的國家認定也不是以主權在民當標準的


另外那個你拳頭大就比較大聲生甚至可以深門踏戶那是另一回事
李西摩 wrote:
國際法在現今世界就實...(恕刪)


川普不是已經做給你看了嘛!
啥國際法,美國只玩“比誰拳頭大”的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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