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社會本來就會從「神權社會」進步到「君權社會」再進步到「人權社會」。
共產世界有沒有「人權社會」的觀念?
當然有啊,
不然,
中囯、北韓就不可能會有這樣的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憲法: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
憲法第67條明確規定:「國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示威的自由。國家保障這些自由的條件」。
在中囯,在北韓,是不是連「人權社會」四個字都不能查?
在中囯,「憲法」是不是不算是「根本大法」?
請五毛為大家申論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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