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銅鑼灣書店老闆失踪:因交通肇事潛逃11年

lulalla wrote:
因為中國大陸警察依法...(恕刪)

問題是他已判援刑根本没有自首的需要

熱鬥小狐 wrote:
問題是他已判援刑根本没有自首的需要

根據這個故事,緩刑期間偷渡出境,就變通緝犯啦,當然要自首囉
lulalla wrote:
因為中國大陸警察依...(恕刪)

http://th.weibo.com/media/3932378189380809

網址裡有專題報導,連當時的交警、法院判決書、受害者的父母都有拍出來,是真是假看客倌怎麼解讀了。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絕代蝴蝶 wrote:
http://th...(恕刪)

肯定是假的,找的演员。

我帮楼下说完了

lulalla wrote:
根據這個故事,緩刑...(恕刪)

更加不可能,他在判決前已經是瑞典人
根本就沒需要偷渡出境,中國既不可以扣留他的證件
甚至可以請領事出面,大步的走出國門

熱鬥小狐 wrote:
更加不可能,他在判決前已經是瑞典人
根本就沒需要偷渡出境,中國既不可以扣留他的證件
甚至可以請領事出面,大步的走出國門
大哥,難道美國人在台灣犯法請個領事來說說就可以讓犯人大方出境嗎?

話說我上個月在香港機場被便衣海關刑警帶去小房間搜行李搜全身,我沒犯法也是被扣住護照啊!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絕代蝴蝶 wrote:
大哥,難道美國人在...(恕刪)

法律給他們權力可以這樣做48小時,但過後沒權不給你走啊
同理已判援刑的外籍人仕,上訴期間不回去出庭受審可以被通輯,但不可以不給離境
撞到人 "偷渡" 到中國自首?

之前不是說是 "偷渡召妓" 怎麼又變撞死人了?

還是我記錯了?

dj720c wrote:
因為當初「偷渡」出...(恕刪)

還要由泰國「偷渡」回去,這心意不足為外人道

counter65 wrote:
之前不是說是 '偷...(恕刪)

因為偷渡用的洗頭艇十多年前就被取締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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