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板的台灣、香港網友是否真的了解“香港逃犯條例”?

香港人在香港境內犯罪不會被移送到任何國家 (O)

台灣人去香港沒在中國境內犯罪不會被移送到中國 (O)

香港人在香港境違反中國的法律就有可能被移送到中國 (X)

台灣人在台灣或香港境內違反中國的法律,過境香港可能被移送到中國 (X)

kemeat wrote:
看到香港台灣的網友...(恕刪)


簡單來說

就是跟台灣太陽花暴動一樣啦

主訴項目三個字就可以說明

莫須有
slow-man wrote:
不需要了解,我姑姑...(恕刪)


不需要了解+1

因為香港人會跑來台灣的論壇,強迫台灣人反送中
凡有不從者,就出言辱罵要台灣人滾出台灣去, 辱罵台灣人是支那狗,426,五毛

這個世界只能繞著香港轉
真的深入了解條文提出反駁,就會被香港人罵得很難聽
正面是全對的,反面134是錯的,但反面2很大機會發生,而且已能引來足夠擔心
我支持條例,對中國有信心不會濫用,但不讚成現在立法
容許逃犯在香港,是一個對香港很有利益的獨特性環境,就如那些英屬xx島的避稅天堂一樣
而且在中美新冷戰的大背景,實在不應跳出來讓美國人留意自己

至於竟然有這麽多人上街反對,我同為香港人也想象不到
真的要對香港人的行事標準修正一點
我初時預計是能夠硬過的

dfmtf wrote:
容許逃犯在香港,是一個對香港很有利益的獨特性環境,就如那些英屬xx島的避稅天堂一樣...(恕刪)



但問題在於說,美國,英國,澳洲等的逃犯是可以被引渡的,就中國的不可以。


對於2條,絕大部分香港法官都是英國國籍,中國的壓力未必有效。香港人的遊行,實際上是對自身法律體系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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