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位大哥說對了,大使館並不是「外國領土」,它依然是駐在國(本國)的領土,只是享有高度的「不可侵犯性」(Inviolability)。整篇報導立足點就錯了,八炯這廝騙人,下標語媒體記者無知。他即使是上班時間走進去自首,大使館仍不能羈留他,駐所地國家擁有管轄權。但因大使館有不可侵犯性,所以駐所地國家警務人員不能進去營救。其實很想吃瓜看戲,請八炯上班時間走進大使館內部自首,看看中國會不會出手羈留他?然後看看美國會不會出手外交斡旋來拯救他?
樓主是無腦青鳥黑熊蟾蜍這種禽獸,大家就原諒牠吧!中美兩國未簽訂引渡條約,即使在美國拘捕大陸通緝犯,美國也無引渡遣返罪犯義務,除非美國願意司法互助。駐外大使館屬外交單位,並無執行司法權,當然也不能逮捕通緝犯,即使通緝犯自己上們自首,也得透過駐地國處理遣返,否則民進黨政府通緝的彭文正教授,流亡美國,美國也沒把他遣返臺灣啊。八囧有本事就到跟大陸引渡條約的國家自首吧,別讓人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