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可能不會倒,馬化滕目前也可能不會倒,但除這些大咖以外,其他公司可不可以也經營行動支付?可不可以也募集一般用戶存錢在它們公司裡?阿里巴巴的 餘額寶,募集資金高達數百億人民幣,而且經營金融業務,請問是否其他公司也可以以相同方式經營?
如果任何公司都可以如阿里巴巴方式經營,且祭出更優惠的誘因募集資金,是否也是允許的?或是阿里巴巴根本就是一個「特許(特權)」的公司呢?如果只有某幾個公司可以經營,公平嗎?如果大家都可以經營,安全嗎?中國如果像美國一切開放競爭,你確定存在行動支付公司裡的錢不會人間蒸發?
台灣的行動支付,確實不方便,必須透過信用卡(也是銀行),或是透過銀行帳戶付款,並不是透過網路公司的錢包,這確實是有極大的不同。中國人爽用行動支付,北京政府確實要多燒香拜拜,祈求這些大咖公司不會出現財務狀況,也不會有一些特權人士,也想經營「行動支付」,製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