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ren wrote:建議先把事情搞清楚,...(恕刪) 先簡單了解一下…法律是立法院寫的立法委員國民黨佔半數以上…也就是說投票率6成以上馬總統 是國民黨黨主席…國家大事或重大案、可直接交代黨員…馬總統 又是讀法律出生的…對法律可說是相當了解馬總統 身兼黨主席!難不成只是鞏固自己的權力今天你是執政黨 就要把執政黨的工作做好而不是跟前朝比來比去…別把責任推來推去在野黨也是爛 不夠積極…重大案件只會開記者會沒啥做為…難不成要等選舉牛肉才端出來
小玩咖 wrote:先簡單了解一下…法律...(恕刪) 噗~問題現在就不是卡在立院多數黨的身上而是卡在少數黨&民眾身上啊而你提的這些問題跟臺灣主流民意背道而馳要是隨便動一下,立刻就被所有人罵到臭頭去了什麼侵犯人權啦,白色恐怖啦,專制獨裁啦...一卡車的謾罵攻擊立刻出現所以說,真想改變的話,就務實一點去找問題的症結點唱高調沒用的啦...
小玩咖 wrote:先簡單了解一下…法律...(恕刪) 這種事情你如果要藉機泛政治化那就什麼都不用講了你也不用講的那麼複雜,一句「完全執政,完全負責」就可以闡述你想要講的一切實在很懶的在這邊講這些國民黨分成府院兩派不是一兩天有些藍委還明著跟馬英九唱反調好吧,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在你的觀念裡,「總統」似乎該表現的跟「皇帝」一樣是吧?再提醒你一次,泛政治化只能製造問題,永遠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咪咖愛拉 wrote:新聞出處:http:...(恕刪)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判多少沒有用..好看而已能夠真實拿到多少才有用..不僅是外國人...連本國人都一樣..很多判賠幾千萬的,當事人戶頭沒錢,更狠的判決前脫產..怎麼賠..擺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