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性侵女子未遂,被重判鞭刑12下、入獄8年

台灣不可能鞭的啦,民意代表自己都在酒駕了

被受害家屬鞭還比較有可能,反正ejo3島刑度低,私刑報復一樣是輕刑不是嗎

LIKE-SEIKO wrote:
1. 性侵判30年 不得假釋
2. 惡意殺人 50年以上徒刑 不得假釋
3. 廢除 無期徒刑之上限
4. 性侵未遂 判20年以上 不得假釋
5. 酒駕 30萬起跳
6. 闖紅燈 1萬2
7. 無照駕駛 1萬2...(恕刪)


關於無照駕駛,因為犯者多半屬於未成年或是年青人,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建議不要罰錢,鞭刑一下就好了

性侵者判30年這件事情,可以考慮其他樓的建議,讓性侵者去選擇宮刑或是鞭刑12下

酒駕30萬起跳,也可以考慮一下提供選項,要罰30萬還是鞭刑3下,也就是有錢的人罰錢沒錢的人體罰


prozach wrote:
台灣應該好好學習新...(恕刪)


台灣沒有可能
在這有太多愛台灣的人維護罪犯的「人權」
怎麼不會去芽龍區滅火呢?
才100多星幣~~
安全又合法!
kegabu wrote:
新加坡18歲少年姚凱文(Marcus Yow Kai Wen)稱看A片後「慾火難耐」,便持刀上街計畫性侵女子,最後鎖定一名25歲女子,用塑膠袋套住對方的頭、再亮刀威脅就範。判決結果最近出爐,被告雖然性侵未遂,仍被重判入監8年、鞭刑12下,讓他的母親聞訊後,當場崩潰痛哭。
事件發生於去年7月26日凌晨3時,姚凱文看完A片後為了「滅火」,刻意戴上帽子及太陽眼鏡後,還帶了15公分的開信刀上街,企圖模仿A片情節性侵女子。一名剛吃完消夜的25歲的女子,返家途中遭姚男持刀威脅,因為剛好生理期讓對方無法得逞,後趁著路人經過時大聲求救,才幸運脫險。
姚男於法庭上承認性侵指控,被判鞭刑12下、8年牢,他的母親聞訊當場崩潰,還需要別人攙扶。受害人男友則表示,女友現在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復原的過程十分緩慢,再也不敢一個人搭電梯、也不敢經過事發地點,至今仍活在恐懼中。
雖然他們有點半獨裁
但是很多時候這樣反而是好的
星期一剛從新加坡回來
他們10點後超商禁酒冰箱上鏈條
只有酒吧能喝就可避免喝酒性侵犯罪等問題
計程車固定地方招呼站
就可以避免搶客交通亂象
其實很多地方值得我們學習
雖然專制但就是保護多數人
別說新加坡

北歐挪威對於酒類得管制也相當嚴格


我在想啦

按照台灣民情,你把男子鞭刑十二鞭,會不會有家屬找議員開記者會痛批他兒子本來很乖,被鞭之後就不行了,要告鞭刑執行官的?

然後台灣法官會因為執行官沒有做到100%完美鞭刑所以就認為他有責任,判他有罪之後賠幾百萬的可能性?


我只是看到之前有個新聞,女子無照騎車被追,她媽嗆警察你賠得起嗎?產生的聯想


台灣嘴巴講得好聽要嚴刑峻罰,但是身體上根本就不信任司法不信任警察的現狀,是不可能變成新加坡的
FemcAT wrote:
我只是看到之前有個新聞,女子無照騎車被追,她媽嗆警察你賠得起嗎?產生的聯想
台灣嘴巴講得好聽要嚴刑峻罰,但是身體上根本就不信任司法不信任警察的現狀,是不可能變成新加坡的...(恕刪)

選你正解
kegabu wrote:
新加坡18歲少年姚...(恕刪)
拜託鞭刑快引進,民之所望還等什麼呢,實施鞭刑我就支持廢死
對台灣不管是性侵或性搜擾的刑罰輕的程度感到超失望的

LIKE-SEIKO wrote:
我是很奇怪 那些立委
為何不提案 把刑度 往上加重呢
別讓民眾 或是外國人 一直認為 台灣判決很輕
(事實就是真的判很輕 這個點是來自於 立法院 不是法官 )...(恕刪)


動不動就會罰到自己或是黨內同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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