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總理梅克爾:婚姻是男女之間的事


我不信教.

我反同性婚姻, 不反同性戀.

如果挺同認為反對同性婚姻就是反同性戀.

那我就連帶反同性戀囉.




hello
彩虹們說被歧視


有幾篇回覆,如果也站在彩虹上來看

是不是算歧視基督徒?
是不是算歧視宗教?

小心喔
梅克爾來台灣就會被彩虹用"歧視"攻擊到天邊
Merkel有結婚?

nomi88 wrote:
果然有結過婚的女人就是不一樣,有國家領導人的高度,也有對家庭的堅
flyingmax wrote:
Merkel有結婚...(恕刪)

兩任婚姻,兩個孩子(過繼的)。
tsaichan wrote:
你是在說 "朴槿惠"嗎?

這句話印證在她身上是很正確的啊!

另一個人的話,我就不敢講名字!但也相差不遠了啦!

(講了管妹會刪我的帖喔!)

沒錯,我被刪了好幾次,害我現在都不敢發文了
管妹說我再犯要進城了

nomi88 wrote:
http://www...(恕刪)

每個人有各自的權利,例如同性伴侶結婚上,
我不反對同性婚姻,但要我認同他們還是有差異,
不管你是男同性戀或女同性戀結婚,我不反對你們
結合,但要我去認同您的做法,這跟我認為差異還是
很大
無論是元配還是再娶
並不影響其家庭價值觀
關鍵在於維持"家庭"的存在


川普的第二任老婆 Marla Maples 其實是小三
他和第一任離婚後扶正
這不太符合傳統家庭價值觀
不過現代美國人 道德要求也沒這麼高了


TH2004 wrote:
基督徒愛管請管基督徒, 不要用自己的教條管非基督徒的...(恕刪)


非常贊同,所以要立專法不要修民法來管其他非同。
House
TH2004 wrote:
異己的並非就是洪水猛獸 wrote:
彩虹們說被歧視有幾篇...(恕刪)




基督徒愛管請管基督徒, 不要用自己的教條管非基督徒的, 令人討厭。

那就對了,
同友請顧好同友們自己的愛情, 不要用自己的思維鄙視異友的社會制度,"令人討厭。"(這是妳說的)





彩虹妹妳可以繼續說,
然後,
把支持和中立保留的
都推到黑白兩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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