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怎麼看待香港的事? 他們怎麼看待中國政府?


sunywalker wrote:
屁大点事,被煽动的无知百姓跟大肠花有什么区别?
好好的罪犯引渡法,硬生生被黑成了“送中”。欧洲还刚刚送了一批诈骗犯回中国呢...(恕刪)


经过了2003年23条的教训,我觉得中国政府这次妥协的可能非常小。

所谓的extradition bill,美国、英国、加拿大哪个国家没有? 但是到了香港就罪该万死。

除非是有特定原因,不然一般住香港的普通人那个不是定期往返大陆? 都入境了还需要送中条例吗?

事实是绝大部分的人是盲从的,自己还没搞清楚到底反对的是什么就开始起舞了,而那些煽动的人却躲在后面一出事就逃去美国。

无论是因为背后存在外国因素,或是完全因为自己希望在政治上博个名声,杀出一条血路,很明显的,煽动百姓的人反对的并不是23条或是送中,而是反中国。

既然看清楚了这一点,就应该明白政府无论做什么都不可能让这些人满意。
覺得重要就會:有些事比搵食更重要

覺得不重要就會:發大財
~No Pain; No Gain~ ~No Cross; No Crown~ ~No Change; No Chance~
大陆这边没有大篇幅报道,但是你找还是有的--关心的人自然找到的

然后关于这修法本身,可以说是必须的
前面也有人说明的很清楚了,香港人在外头犯了罪逃回香港,直接可以逍遥法外,事发地和香港都拿他没办法
这是一个“文明法制”的地方应该出现的情况?是一个提倡“人权”的地方应该出现的情况?

所以第一,修法的需求客观存在,无非是怎么改
就连台湾自己,够反中了吧,2009年也不是和大陆签过差不多的
他们所诉求的法条不动,从最开始就和她们自己喊的民主人权相冲突。


第二,香港每次游行后面衍生成暴动也是有现实依据的
参加罢工或者游行不得作为雇主解雇劳工的理由这条,港英时候是没的,是2000年中共首肯的。
也就是说港英时候罢工游行是要丢饭碗的,而中共给了这群人可以无负担反自己的权力。


第三
这个条例,其实对大陆,澳门,台湾都有效,但实际上只有和大陆相关的部分被提及,可以很轻松地判断出有被引导
这点其实是常态,不提也罢

后面也都是一些边角料,懒得打字了
何處相思明月樓 wrote:


和你們看法不同的...(恕刪)


看法不同可以隨機亂打人?
可以亂關人??
可以隨機用槍對著手無寸鐵的民眾??
這是一個文明的社會欸!需要這麼殘暴嗎?
厲害了你的維尼國

百度裡的文章根本就是沒有血的冷血人類寫的東西
一群沒血沒淚的中國共慘黨官員
為了搞獨裁 什麼殺人放火都搞的出來
相信很快的解放軍又要出來了
讓世界看看你們所謂的中國有多殘爆

喔對了..我剛剛才看了別人的IG限時動態
所以有點激動

自己去看看這位台灣年輕人的限時動態吧!
你表達你的意見遊行
但變成暴動的時候
警察不能鎮壓?

看看黃背心
看看貝爾法斯特
看看脫歐
看看70年代日本學運
看看美國占領華爾街

你既然相信你認知的真理
也請有清楚的認知
警察作為社會秩序的維持者會有的反應
以及警察做為一個人會有的情緒反應

每次都在哭警察打人
可以不要再下夕下景了嗎?
你若為了你的理想抗爭
而願意跨過那條線
訴諸武力抗爭
那麼受了傷
你該視為是你得到的勳章
不是因此罵罵號


你若真的有所謂的民主素養
應當知道你所以為的"真理"
不是對他人也是理所當然

總是用奴性被洗腦來面對不同意見
只是顯示你本身立論的蒼白無力
對於異於己者的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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