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港警醜陋的過度執法

如果在歐美,一個示威的組織或群眾,演變到有幾十公升高濃度硝酸,硫酸或有殺傷力的大量化學品遺失,那圍著大學周圍的應該是實槍實彈的部隊,聯邦調查局和國土安全局的幹員,別說投汽油彈,或反抗,只要有衝向警隊的動作可能都會被打死,唯一只能乖乖走出來趴在地上

pgn wrote:
如果今日是平大大的孫...(恕刪)
pgn wrote:
就事論事都不懂?適當...(恕刪)


沒有袒護

事情是相對的

給示威 給遊行 沒問題...

面對暴動上街.. 還要警方溫良恭儉讓.. 那就是對市民感官 無能..


既然來到場子裡 (已警告 請大家離開的區域 )

再說 過度執法是講給鬼聽.. 你都已經犯罪在先.. 不打趴你還讓你起來反抗?


港警24小時都打人嗎 ? 不是

就是那個場地 環境下 他必須這樣.. 他是去抓犯人.. 必須以暴制暴

連這點同理心都沒有 看來你已造孽不少..
Nelson5 wrote:
如果在歐美,一個示威...(恕刪)

孫安佐一句玩笑話,都被抓去關了
oxxx wrote:
有沒過度執法 全世...(恕刪)


警察試紀律部隊 本來行動就是應該有所管轄
不是暴民怎樣 警察就可怎樣
且重點 很多被錄到的都是警察叫囂 圍毆 孕婦都打
催淚彈亂打 之前有影片 甚至打到人家 高樓的住宅裡面 請問 用催淚彈不用看方向的嗎
光這點就應該被投訴的 結果 六個月抗爭 沒有一個警察被調查 被投訴成功的
到最後連記者 醫務人員都抓
別跟我說港警沒問題啦

對了 你有看過港警裝黑衣人丟汽油彈嗎 還有一整隊的黑衣人 走到圍起來的港警總部 還有一整隊排隊上警車的影片嗎?

影片是一段一段沒錯 不過影片就是這樣 不然是要拍個 十個小時的影片讓你慢慢看嗎?
crazydiamondc wrote:
警察試紀律部隊 本來...(恕刪)


要說醫護被捕
先不說有十多個是假的

就算是真的
為何不主動出來和警察登記了再回去
政府也不是沒救護員提供
從沒有人阻止暴徒接受治療
但沒可能讓暴徒以受傷為名,就可以不受任何拘管離開

不是警察同意進入,並為暴徒提供治療,甚至連身份也不被辨認
除了暴徒的同伙,還會是甚麼
dfmtf wrote:
要說醫護被捕先不說有...(恕刪)


對醫生來說 受傷的都是病人
不然黑道被砍 送醫院醫生幫他醫算是同夥?
整個香港亂糟糟了 救人還申請?
重點是 媒體醫護人員是有被抓到攻擊警察? 憑什麼抓? 還是救抗議民眾就得被抓?
不要舔共舔的那麼爽 這樣抓法還有理由可以護航?
crazydiamondc wrote:
對醫生來說 受傷的都...(恕刪)
動不動就舔共
那你趕快去香港支援
還在這邊鼓動
不能替警察講話,理由.....
1. 警察不是訴求的重點,警察是行政體系下的機構,簡單講就是聽命行事.
2. 警察的功能(技能/配備/知識)是社會秩序維護.
3. 警察的行動是組織性的,後面有一群行政專家資源.

我知道不能說那就是警察錯,因為問題的重點是警察後面那些人,理由是群眾運動是可以引導的,簡單的道理是只要行政機關將行為定義成"暴民",警察的專業就是處理糾眾群眾(佈署.分進.包抄.合擊.收網.....之類的警政作業辦法)
如果警察請被捕人士被拘捕~被捕人士會乖乖的被捕還是用盡方法拒捕. 如果合作的話會需要武力嗎?
crazydiamondc wrote:
警察試紀律部隊 本來...(恕刪)


紀律 ? 那是平時..
影片是現場逮嫌疑犯
警察在逮人 不能把小偷 強盜 犯罪者 弄痛? 甚麼邏輯 ?
那裡是犯罪現場 這樣的處理就我看已經很克制了..
且大部分是遇到反抗才動手 ( 叫人離開不離開 已經是犯罪現行犯 )

其中真有不當.. 該追究 也不是現在..
我要港府 我也不會這時處理警察 打擊士氣..
只要贏了..後續追究自然也是輕輕放下.. 甚至先賞完 自然就將功抵過了..
如果連這種情境都考量不到..
讓廢青用了太多時間精神在這種無關緊要的環節上 輸掉是很自然的

一直拍 一直拍 不就希望拍到打死人 打死好多人..讓外部同情介入
事實就是沒有拍到...反而被扭轉情勢

沒有拍到 就是事實..
對比 同時間在外國的示威暴動.. 有拍到的影片,那是死很多人
大部分的人都會 算了.. 因為自己(那個誰誰誰) 都做不到 怎麼要求人..
怎麼說醜陋 怎麼說過度 ... 拿來比較的基礎是甚麼 ? 不是你說是就是.. 更不是你下標題了就變成是
拿美國 智利 法國 還是 西班牙..來比較. ??
資訊大家都看到一樣的 解讀各自不同.. 別把跟你討論的人 全當成傻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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