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鬥小狐 wrote:
要限制人家出境不是...(恕刪)

法院如果沒有限制他出境他幹嘛用假身份出境啊?而且刑事犯罪根本不用經過法院同不同意好嗎?你說的外國人在中國犯罪找個領事來說說就可以大步出境有沒有根據啊?我要趕快跟我在中國的外國朋友報告,以後在中國犯罪找領事就沒事了!
這篇報導我是半信半疑啦!尤其是桂敏海說他是中國人他想家那段有夠瞎的!不過我是不會去扯什麼找個領事來說說這種言論。

熱鬥小狐 wrote:裝睡的人叫不醒啊!
記住一審已經完結,判決己出
一審已經判援刑,上訴會變有期徒刑的機會很低
根本沒有必要偷渡出國,在看不出他有再犯的可能性下
更加不會故意限制他出境,只要當事人保證會出庭就可以
民事賠償方面,找律師代辦就可以,他不需要留在中國處理
如果他是原生瑞典人,應該早就被驅逐出境,終生不能入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