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退出WHO,接下來是退出聯合國,一個世界兩套系統逐步成形

29x5x5x2 wrote:
  你又不知道憲法內(恕刪)


老是講固有疆域這條,我實在白眼. 像這種硬要凹的詭辯,我是連反駁都懶. (就問你為何東沙 太平島是屬於中華民國? 為何政府能占著?)

憲法增修條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甚麼叫國家統一前需要? 甚麼叫中華民國自由地區?
我就說了,你就先去問問邦交國,他們建交的[中華民國]是怎樣?代表什麼?
最後,可以去九泉之下問問鄭南榕,看他認不認同你的說法

喔我再看了一次,原來你是認為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 非常好!! 那請先解釋民進黨的:中華民國台灣 是個甚麼東西? 我想這已經不是我的問題了,而是你跟民進黨的問題XD
29x5x5x2 wrote:
說得好,既然認為美國(恕刪)


看不懂你在寫什麼. 老大不出錢,當什麼老大?? 小弟為何要認你為老大??

在聯合國欠錢,最嚴重就是否決權(投票權)被取消.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50083620
美國欠錢不是沒引發眾怒,現在的國際社會也已經不是美國一個說了算,美國想退出聯合國還得評估有多少國家跟進,否則只有小貓兩三隻跟隨的話,對美國國際地位與國際角色是場大災難. 美國自己也知道這點,不然不會最後還是心不甘情不願的繳了部份的錢 https://m.tw.weibo.com/mrjjxw/4446431152333732
https://daydaynews.cc/zh-hant/international/254587.html
poppo6656 wrote:
老是講固有疆域這條,我實在白眼. 像這種硬要凹的詭辯,我是連反駁都懶. (就問你為何東沙 太平島是屬於中華民國? 為何政府能占著?)

憲法增修條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2. 甚麼叫國家統一前需要? 甚麼叫中華民國自由地區?
 
 
中華民國領土要變更,不用透過憲法?你沒事吧
國家統一當然是針對中華民國,不涉及台灣
台灣本身已經統一了,當然不需要統一
 
憲法增修條文如下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自由地區就是早在蔣介石託管台灣的區域,因為台灣不是領土,所以稱為託管
因為中華民國寄居在台灣裡面,所以是台灣的一部分,對外必須由台灣來代表
 
蔣介石曾言「台灣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
肥馬大刀無所酬 皇恩空沿幾春秋 斗瓢傾盡醉余夢 踏破支那四百州
29x5x5x2 wrote:
  中華民國領土要變(恕刪)


去問問法律系的看他們知不知道你在說甚麼XDDDDDDDD

https://www.mofa.gov.tw/News_Content.aspx?n=E5B60D75EBD02E77&sms=779A2E76271875CF&s=A421F866010C8490

最後我用中華民國外交部來打你的臉,有問題請去跟小英總統講喔^^
喔,對了,你如果不承認 中華民國 ,請記得去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當然啦除非你沒有身分證,那就當我沒說XD
kokok88 wrote:
我發現很多中國人也用(恕刪)

繁体字真麻烦,还是简体好,通俗易懂
mindcry wrote:
台灣不能加入純粹是一(恕刪)


美國先把中美聯合公報推翻吧,
講那麼多都是自慰文的。
Go to Mongolia.
29x5x5x2 wrote:
憲法增修條文如下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請問爲何固有之疆域沒有包含台灣?

當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投降,日本《降伏文書》中記載遵守接受《波茨坦公告》,而《波茨坦公告》宣言中重申《開羅宣言》中的諸內容必須得以實施,開羅選用中提到“在剝奪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及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波茨坦公告

麥克阿瑟將軍(照片中坐下者)代表同盟國簽署《降伏文書》

《降伏文書》(英語:Japanese Instrument of Surrender; 日語:降伏文書/こうふくぶんしょ Kōfukubunsho)是大日本帝國於1945年9月2日在美國海軍戰列艦密蘇里號上所簽署之投降文件。同盟國方面有美國等九個國家的代表出席簽署。

1945年8月14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8月15日,裕仁天皇發表《終戰詔書》,宣布日本政府願意遵從同盟國提出的無條件投降之要求;9月2日,日本投降代表團共11人登上停泊於日本東京灣的美國軍艦密蘇里號簽署《降伏文書》,正式無條件投降。同盟國與日本以此形式達成停戰協定。


------------------------------------------------

《波茨坦公告》中第八條
(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 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http://www.capany.org/download/documents/capa_docs_0002.pdf

------------------------------------------------

《開羅宣言》全文 (中英文)
(1943 年 12 月 1 日)
羅斯福總統、 蔣中正委員長、邱吉爾首相
三國軍事方面人員,對於今後對日作戰計畫,已獲得一致意見。三大盟國決以不鬆弛之壓力,從海陸空各方面加諸殘暴之敵人,此項壓力,已經在增長之中。

我三大盟國此次進行戰爭之目的,在制止及懲罰日本之侵略,三國絕不為自己圖利亦無拓展疆土之意思。三國之宗旨,在剝奪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或佔領之一切島嶼,及日本在中國所竊取之領土,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列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我三大盟國稔知朝鮮人民所受之奴隸待遇,決定在相當時期使朝鮮自由獨立。」

基於以上各項目的,三大盟國將繼續堅忍進行其重大而長期之戰鬥,以獲得日本無條件之投降。


The Cairo Conference - 1943
November 22-26, 1943
Statement by President Roosevelt, Generalissimo Chiang Kai-shek, and Prime Minister
Churchill, December 1. 1943

The several military missions have agreed upon future military operations against Japan.

The Three Great Allies expressed their resolve to bring unrelenting pressure against their brutal enemies by sea, land. and air. This pressure is already rising.

The three Great Allies are fighting this war to restrain and punish the aggression of Japan.

They covet no gain for themselves and have no thought of territorial expansion. It is their purpose that Japan shall be stripped of all the islands in the Pacific which she has seized or occupied 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e first World War in 1914, and that all the territories Japan has stolen from the Chinese, such as Manchuria,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shall be restored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Japan will also be expelled from all other territories which she has taken by violence and greed. The aforesaid three great powers, mindful of the enslavement of the people of Korea, are determined that in due course Korea shall become free and independent.

With these objects in view the three Allies, in harmony with those of the United Nations at war with Japan, will continue to persevere in the serious and prolonged operations necessary to procure the unconditional surrender of Japan.

http://www.capany.org/download/documents/capa_docs_0001.pdf


—————————————————

降伏文書
中華民國外交部條約資料庫
1945年9月2日

維基百科標誌 維基百科條目︰降伏文書

余等遵奉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及日本帝國大本營之命令並為其代表,茲接受美、中、英三國政府首領於一九四五年七月二十六日在波茨坦所發表,其後又經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所加入之公告所列舉之條款。中英美蘇四國在此文件中將被稱為盟邦。

余等茲宣布:日本大本營與所有日本軍隊及所有在日人管制下的軍隊,無論在任何地點,向盟邦無條件投降。

余等茲命令駐紮在任何地域之日本軍隊及日本人民,立即停止一切敵對行動,保存所有船舶,航空器及軍民財產,使免毀損,並遵照履行盟邦統帥或在彼指揮下日本政府之代理機關所規定之一切要求。

余等茲命令日本帝國大本營立即發佈命令於所有駐紮任何地域之日本部隊,及在日本管制下之一切部隊之司令官,使彼等自身及在彼等管制下之一切部隊,無條件投降。

余等茲命令所有民政及陸海軍官員,遵照並履行盟邦統帥對實施此次投降所認為適當而發佈或經其授權所發佈之一切公告命令及指示。余等並指揮此類官員除經統帥或其授權等別解職者外,各留崗位,繼續執行其非戰鬥性質之職務。

余等茲代表天皇與日本政府,及其繼承者,擔任忠實執行波茨坦宣言之各項條款,並發佈及採取經盟邦統帥或其他經指定之盟邦代表,為實施宣言之目的,而所需之任何命令及任何行動。

余等茲命令日本帝國政府與日本帝國大本營,立即釋放現在日本管制下之所有盟國戰俘,與拘留之僑民,並予以保護、照料、給養,並迅速將其運送至指定地點。

天皇與日本政府統治國家之權力,應聽命於盟邦統帥。盟邦統帥可採取其所認為適當之各項步驟,以實施此等投降條件。


簽字於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九時四分在日本東京灣

重光葵
 奉日本天皇與日本政府之命及代表天皇與日本政府

梅津美治郎
 奉日本帝國大本營之命及代表日本帝國大本營


代表美利堅合眾國、中華民國、聯合王國、與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及對日本作戰之其他聯合國利益接受於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九時八分在日本東京灣。

道格拉斯·麥克阿瑟
盟邦統帥

切斯特·威廉·尼米茲
美利堅合眾國代表

徐永昌
中華民國代表

布魯斯·弗雷澤
聯合王國代表

庫茲馬·傑列維揚科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代表

湯瑪斯·布列梅
澳大利亞聯邦代表

勞倫斯·摩爾科斯格雷夫
加拿大自治領代表

菲利普·勒克萊爾
法蘭西共和國臨時政府代表

康拉德·埃米爾·蘭伯特·赫爾弗裏希
荷蘭王國代表

倫納德·蒙克·伊希特
紐西蘭自治領代表


https://zh.m.wikisource.org/wiki/降伏文書
那聯合國總部可能會搬去上海.

kokok88 wrote:
聯合國
29x5x5x2 wrote:
 &nbs...(恕刪)

你大錯特錯,

1936年5月5日所提出並公佈的「五五憲草」,此草案經修改後於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議決通過,成為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

換句話說: 1946年12月25日,五五憲草就已經失效了,變成了:中華民國憲法 了,(你忘了每年行憲紀念日 12/25)

但是,其中第四條的條文內容,已經變成: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而此中華民國憲法生效以前,已經把台灣收回。
poppo6656 wrote:
喔,對了,你如果不承認 中華民國 ,請記得去放棄中華民國國籍,當然啦除非你沒有身分證,那就當我沒說XD


中華民國是台灣的一部分,你要放棄自己的一部分,你沒事吧?
肥馬大刀無所酬 皇恩空沿幾春秋 斗瓢傾盡醉余夢 踏破支那四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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