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作為中國的一部分香港當然是不承認雙重國籍的。但是作為特區香港其實又是有條件接受雙重國籍的。只要你不聲明退出中國國籍那麼你還是中國人,無論你擁有那個其他國家護照都不得在內地,港澳享有領事保護。但是作為香港人你在內地發生可以直接向香港居民人權保護小組求助。而在這三個地方你的外國護照也就是只能作為一種旅行證件而已。不過在其他地方你可以同時申請中國或者外國領事保護。這是一種變相的雙重國籍承認方式,即維護了基本法附件3的國籍法規定又不至於讓原來可以有雙重國籍的港人反彈。也是說港府允許你一個人擁有多張護照但是在內地和港台出了事情不可以比照外國人辦理,不過在港澳也無需比照外國人辦理因為那是法制社會而且沒有死刑一類的。在大陸麼港澳居民本來就享受類似外籍人待遇的。作者:王剛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1728779/answer/233176916來源:知乎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好了,既然孟晚舟是香港的永久居民且沒有宣布放棄中國籍,她不就是中國公民嗎?而且我前面說了,持綠卡恰好證明她當時不是加拿大人,所以這為什麼是中國干涉加拿大內政?還是樓主死性不改要一路騙到底?IDF302 wrote:我不適寫得很清楚,照...(恕刪)
IDF302 wrote:我不適寫得很清楚,照中國法律規定,只要擁有外國護照,就自動喪失中國國籍,既然承認有多本他國護照,就算護照過期也不會影響她是外國人的事實,早就喪失中國國籍了,所以中國很明確的是在干預加拿大內政 1.曾經擁有外國護照,但你怎麼知道她沒有重新申請中國國籍?2.你的理解可能有誤歐!《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所以呢?擁有已過期的綠卡就是入籍了?你還想騙?永居賦予的權力比旅行簽證或者短期免籤等高得多,家庭在加拿大又不想入加拿大籍的人士,拿永居不是很正常麼?我們再講邏輯,必要性和充分性能混為一談麼?她拿了永居,只是她入籍的必要條件,你卻想在這裡混淆為充分條件?來,繼續騙呀。IDF302 wrote:想騙不懂法人的五毛?...(恕刪)
"Meng’s lawyer, David Martin, said she would not risk embarrassing... that she would put up property as collateral and surrender her Chinese and Hong Kong passports.”这是华盛顿邮报的新闻,说的很清楚,她用的是中国和香港护照。从头到尾人家也没提过孟有持加拿大护照,倒是华人这边自己炒作得很凶。要是有加拿大护照加拿大法庭早就提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