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嫻 wrote:
我的陳述一直都是政...(恕刪)
很可怕,也很烏賊的論述
為什麼我只強調
人民,有集會遊行的自由,只要他沒攻佔公權力機關,沒有侵犯他人財產,就不應該用軍隊屠殺
遊行所訴求的,我可能贊同,我也可能不贊同
但我只看普世價值,可不可以自由的集會遊行,可以
萬一妨礙到他人的自由怎麼辦,依照法令辦事,罰款、拘役、驅散
可不可以用軍對屠殺,不可以
清清楚楚!!
這是我嚮往的自由,我不贊同你,但我誓死捍衛你的自由
而不是像您
自話自說!!
就像占領華爾街運動一樣,是不是敵國煽動,who care,你有集會的自由,影響到他人,警察逮捕罰款
大家都沒話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