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CHEN2006 wrote:就是政府本身腐敗程度...(恕刪) 如果肯配合 軍隊不會看到就開槍吧現在是毒梟不配合不是?現在大巨蛋拖著苦的不是老百姓?法律流程跑完是幾年?到時怎麼追究責任?要!!不要!!一句話
joseph132 wrote:如果肯配合 軍隊不...(恕刪) 毒梟不配合?你怎知道被殺的人之中有沒有無辜或被栽贓的民眾?有人害怕逃跑,你就認為他是不配合心裡有鬼,所以可以開槍置他於死而不問證據原因?大巨蛋哪裡不合法有弊?說要解約又不敢,拖著是誰的問題?人被誤殺了,蛋被誤拆了,到時怎麼追究責任?是一句話就可以解決的嗎?
VICCHEN2006 wrote:毒梟不配合?你怎知...(恕刪) 首先菲律賓是三權分立,法能不能成不是總統說了算。台灣已經很有經驗了,總統要過的法案躺在立院就是不動。況且菲律賓的問題是法律問題嗎?立了法就能解決問題,怎麼台灣光是安全帽工作超時就搞不定。菲律賓的法條沒有那麼差,到底要立什麼法?
thron wrote:首先菲律賓是三權分...(恕刪) 所以現在菲律賓總統正在做違法的事不是?國會議員也是選舉出來的,同樣代表民意,總統可以無視國會法律,這是對的事嗎?法律有不夠周延嚴謹之處,需要靠立法修法去補強,國家才會更好。幸好台灣不是菲律賓。
VICCHEN2006 wrote:所以現在菲律賓總統...(恕刪) 既然如此,議員大可出面阻止。不過目前還沒看到有大動作,可見他們的參議員也不想淌那渾水不表態。不要拿台灣跟菲律賓比,國民政府來台後瓜蔓抄加戒嚴完全堵死犯罪集團佔地為王的可能性。除非像屏東縣長那樣一手遮天,要不然根本不會像菲律賓還有叛軍毒梟控制的地區。你一直提到要立法,問題是今天菲律賓的問題是法律不全?就跟安全帽的問題一樣,城市鄉下標準不一,你難道要跟我說立法解決?
VICCHEN2006 wrote:制度可以因人而活。人民支持可以立法或修法來推動政策啊?惡法亦法,有了法源不是更名正言順?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台灣,你支持嗎? 這跟修法沒什麼關係,是警方的執勤(用槍)標準吧!美國警方的用槍標準就比台灣寬鬆很多啊!反正死者家屬不服,可以上法院提告。台灣跟菲律賓的治安狀況不同,不適合直接類比!
chiashin wrote:這跟修法沒什麼關係...(恕刪) 他國事務,我沒身在其中當然不能完全了解體會,他們要如何想如何看也不關我的事,就像有人說廢死是普世價值,國外如何如何的。只是菲律賓猶如一面鏡子,慶幸台灣不是菲律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