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爲公開“合法監聽”新專利,專利號碼 cn110326278b

686crisis wrote:
我確實對這專利內容 (恕刪)


「合法監聽」這4個字是由lawful interception翻過來的,它本身就是核心網路設備的一個外掛功能。我前面有說過,按照中華民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國內電信商在建設網路時,就必須提供這項功能。不單是我國,幾乎所有國家對電信商都有類似的要求,所以國際上所有的設備供應商針對它售出的核網設備都有這項外掛功能供電信商選購。

123樓有貼出維基的說明,不過我猜一般人看不懂。看不懂不是錯,但不懂卻拿來鬼扯帶風向就...
aa11zzxx wrote:
我什麼都不用說美國民...(恕刪)


你什麼都不用說,走在美國路上就可能被打,一個看似最自由的國家,帝國主義無所不在,沒有不敬的意思
b716147 wrote:
唷唷唷 開始刪文呢(恕刪)

中國監控到極致,應該要在監控吃飯睡覺打手槍洗澡時間,訓練每個人變成機器人
https://buzzorange.com/techorange/2019/11/11/china-limit-teens-game-time/
中國限制遊戲時間!18 歲以下每日限玩 1.5 小時,買遊戲一次不能超過 400 元
https://xnfood.com.tw/on-the-fight-against-crime/
《上海觀察日記》中國的交通 – 另類的測速方法
https://www.gvm.com.tw/article/60799
中國6億支「天眼」監控 記者實測7分鐘就遭逮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298204
工信部回应“翻墙软件被封”:一些不良信息应按中国法律监管
統一可以讓愛玩遊戲和反區間測速的人完蛋,每個路口都區間測速闖紅燈照相,中國21億人有6億監視器,所以每21人就有一支監視器在管
蔡x翰想你1235monkey猴子
小葉叔叔 wrote:
講那麼多不就是在講中...(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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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了這麼多,那美國監聽外國元首是有追究了什麼責任嗎?說得好像美國多民主似的
說那麼多沒什麼用
問一下樓上這堆崇尚哪一國的人
如果要移民願意去美國還是中國就好了
有些人講一堆X國好棒棒
說到要移民生活一輩子
就縮了
所謂的合法監聽,如果是讓人事先知道的監聽,到無傷大雅。

美國只要跟我們建交,我馬上再投回台獨的懷抱!可是賣我們超貴的武器,根本是鬼扯蛋。
台灣人真傻(事實上,我也是被民進黨騙了30幾年),還在中國跟台灣好像是2個國家一樣,現況就是1個中國2個政權。

大陸2008年建了第一條京津高鐵之後,現在幾條呢?目前是世界上最大規模的高速鐵路網
台灣30年來幾乎沒什麼進步,看看多少台灣人到大陸工作?
台灣被X進黨,搞得一蹋糊塗,施政無能,這次台鐵事件,還在扯國民黨(比爛的嗎?),還在扯台鐵民營化(高鐵蓋東部鐵路--可是人家是民營公司願意蓋嗎?),真的是沒救了。

大陸計畫一條到台灣的高鐵,台灣就能分到紅利,這才是看得到台灣的未來!
對酒當歌,人生幾何?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
686crisis wrote:
我確實對這專利內容 無知,倒是怎麼會稱這技術為"合法監聽技術"


華為的這項專利是對資料擷取方法流程的描述,而這項技術是LI("合法監聽",或是翻譯成"法律規範的資料截取")規範下的執行方法。

合法監聽LI是翻譯名詞,這是一項通訊設備標準,提供執法單位攔截及時數據流的標準介面。
LI有幾個區域規範(歐盟/美國/中國),內容架構都差不多,沒有符合LI規範標準的網通設備,基本上這些地區都不用賣了,因為政府難以取得網路即時犯罪證據。提供必要法律監控技術,在各國都是網通公司的強制義務。以不同形式規範之,例如語音通訊/電子郵件服務的備份義務。即時資訊流和複製資料位元在某些法律要件上的證據有效性不同,LI指的是及時攔截資料流。

PO文明示暗示華為發明,將其解釋為把"非法監聽"變成"合法監聽"的專利,將2個事情混為一談鬼扯,只能說資訊時代的愚蠢文盲,或是刻意指鹿為馬的洗腦文宣。
說甚麼X國不也是監聽
有種去該國首都政府機關前大聲用該國語言罵該國政府領導迫害人民
然後記得錄個影片上傳到YouTube以及抖音上面就好
看看哪個消失就知道了
「國安監聽名單」

●黎明之前的夜晚總是最黑暗的! ●黑暗不能終結黑暗.唯有光芒!
tnkk01 wrote:
有了民主,臉書推特油...(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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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民主,中天還不是一樣被關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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