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台灣政府算是沒有公義嗎?

686crisis wrote:
扯這麼多有意義嗎?重(恕刪)

你这种完全以立场在那硬凹,根本就不用回我。
苏贞昌当选台湾最讨厌的人不是没有道理。
你说的也并不是事实。
香港人如果在外国杀人当然要负责任,会被引渡到当事国按当事国法律承担责任。
而港台是没有引渡条咧。
这也就是为什么去年香港要立逃犯条例。
结果闹了一年也没过。
所以港府并不是像你说的没去处理。
逃犯条例没通过,陈同佳在香港法律上他就是个自由人,港府凭什么抓一个自由人?
你倒是给出抓陈同佳的相关香港法律条款,我们也来学习下。
而台湾是明确发了通缉令,犯罪人要求自首,居然还不让人来。
台湾可是有明确法律条款,可以办陈同佳。
还有比这更荒唐的吗。
我们反正笑死了。
686crisis wrote:
你來坐他旁邊好了。既然明知是通緝殺人犯港府還讓他自由亂走
他要是在機場發瘋來陣掃射誰要負責?(恕刪)


飛機還在香港,當然是香港人的問題
香港自然會派人在飛機上保障安全

如果是中華航空的客機
一起飛,台灣警察自然可以立即拘捕
以保障同機乘客的安全

雙方同時派警察在飛機
就是雙方要協調的地方
可是蔡政府不願談啊

而且真的十分擔心危險
包起一架8座私人飛機
又有何難
香港一定會出錢,甚至眾籌也可以
現在就是蔡政府卡着入台簽證
佳佳上不了飛往台灣的飛機
香港是一個過度尊重法律的地區,政府行為完全在法律之下,甚至沒有官員想改變法律以方便執政,就算法律已經過時而不合理
-------------
我一直是說
走金門乘船會不會在簽證上容易一點
船的出入境應沒有航空嚴格

甚至飛往台灣的邦交國
台灣政府總不能用協議為理由推卸
686crisis wrote:
逃犯條例內容看請處,...(恕刪)

逃犯條例內容是包含與台灣的移交和法律協助的。為什麼要中國、台灣、澳門一拼去處理?因為台灣在國際上没有認可的地位。香港是中國的,台灣又不是一個國家,條例修定就只能這樣做。

你是不是綠毛我没興趣知道,但如果你不是綠毛又不是網軍,水平就這樣,我只替你感到可悲。
dfmtf wrote:
飛機還在香港,當然是...(恕刪)


大大突破盲腸了,
一個爛政府連通緝犯都怕,踐踏法律尊嚴。
若連安全維護都有問題,更證明這個爛政府無能至極。
通緝犯滿街都是,沒見爛政府說過什麼屁話。
dfmtf wrote:
飛機還在香港,當然是...(恕刪)


大大突破盲腸了。
爛政府連通緝犯都怕,踐踏法律尊嚴。
686crisis wrote:
你這樣沒頭沒腦,誰知(恕刪)


這棟樓不就是再談陳同佳?
hcq1833 wrote:
你这种完全以立场在那(恕刪)

沒引渡條例就設引渡條例不就好了
香港人殺了香港人,香港政府不管要台灣政府管。
殺人犯在香港自首香港政府不准,要他自己搭民航機到台灣自首
最好香港政府允許簽證給殺人犯,然後自己搭飛機入香港。
香港政府就是要殺人法自己啪啪到處走就是了,這是誰在硬凹。
686crisis wrote:
逃犯條例內容看請處,(恕刪)


關於逃犯條例部分,
應該是你要看清楚,
那是香港方面的自己所制定的條例。
lovejerry999 wrote:
關於逃犯條例部分,應...(恕刪)

他是避開不回答的,只在不停硬凹
686crisis wrote:
沒引渡條例就設引渡條(恕刪)


誠心建議686大大可以看一下69樓的網大寫的,
非常清楚的論述,希望您有空看看
stevenieong
牠當然看了,只是在逃避,只挑覺得自己是凹到的去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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