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note wrote:
耕地是免費承包使用,宅基地是無償劃撥。
大陸農村土地並不是國有制,而是村民集體所有。
台灣農村有些家族,老人過世後土地不好分割,會弄一個家族持股會共同持有土地,有些類似之處,但大陸的集體所有超出了家族範圍,以全村為單位。
城市土地才是國有制,70年產權到期免費續權,這是從英國和香港學來的。
農村土地當然不能隨意轉賣,大陸嚴格落實農地農用,只能村民之間可以自由交易,非村民戶籍遷入才給買,所以很少有類似宜蘭豪華農舍、中南部田中工廠的現象。
子女可以繼承。
這種集體制,華西村應該是最有名的吧。送給我百萬千萬,唯獨一個條件只能在一個村莊裡用,這真的有意義嗎?讓我想起小時候領一堆紅包,想花還是得父母親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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