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托摩 wrote:
GDP是国家层面衡量经济水平的参考指标之一,跟普通百姓生活水平比较远。
要比较百姓生活质量,还是比实际收入、日常消费支出比较靠谱。
台湾朋友可以报一下,一个在台北工作10年的职员,月入多少,支出多少。
不需要報, 我們主計處有統計資料
2016年台北市家庭年收入156.9萬元, 所得人數1.75人, 所以156.9/1.75 = 89.66萬元, 月均7.47萬元
每個家庭消費支出102.5萬元
可支配所得平均數132萬元, 中位數111.3萬元
倒是你們, 什麼時候才等的到你們政府敢公布所得中位數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