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1251 wrote:
很多國家都未正式承認...(恕刪)
一般來說,類似這種合約應該都是雙方簽約國官方語言並行簽署
而且這種合約的文字,一定都是經過很多專家的推敲確認
老美一定看過老共的中文版本
老共也一定看過老美的英文版本
換句話說
老美應該是接受了老共中文版
老共也應該是接受的老美的英文版
josephjia wrote:
我就不全部翻譯成中文了,其中最大的爭議在於三處都使用到acknowledges
有人解釋為"承認",有人覺得是"認識",但確實與recognized有些不同...(恕刪)
josephjia wrote:弔詭的是三份美國對中共政府的公報中,既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卻又只"認知到"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這合邏輯嗎?...(恕刪)
josephjia wrote:
而獨派就拿來大書特書地說美國沒有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要不要再看看台灣關係法與六個保證的內容就更好笑了!
josephjia wrote:
我們自己的原則,有自己的主權要堅持與爭取,在別的國家可以跟美國抗衡,嚐試著勇於說不的時候,我們還在幹嘛?
大馬1251 wrote:
美國人在同一份公報內使用兩種字詞:「recognize」、「acknowledge」
意涵一定有區別,不然通通用「recognize」就好了啊
“recognize”表示「正式承認」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身分
“acknowledge”表示「認知到」中國的立場
國際社會也多採類似的模式,例如:
加拿大:「注意到」中國的立場
日本:「理解並尊重」中國的立場
很多國家都未正式承認中共對臺主權
美國只是其中之一
中國共產黨在上海公報
將「acknowledge」對應:認識到..
在建交公報內
將「recognize」、「acknowledge」一律對應:承認..
這是中國共產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