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不在於大陸人來台開店(美容、美髮、餐飲)會不會賺,他們也不在乎,而是可以正當移民來台。好棒的服貿不簽嗎?


攻擊無效 wrote:
之前一張人民幣4萬多...(恕刪)



我確實有嚇到,才去細看條文,然後真的嚇到,可能有完善的配套方式,只是政府忘了講,

收驚是不用了,政府講清楚大眾的疑慮就好!
h1965 wrote: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台灣市場沒有大陸大,為什麼要怕大陸人來?
...(恕刪)


所以才說老共為何要優待台灣,簽這種對他不平等條約
是什原因??
應該不是大家都是同根生這原因吧

masra700 wrote: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台...(恕刪)


看了樓主高論,突然豁然開朗
原來台灣最喜歡的、也是最多的外來移民是越南新娘,這不是沒有道理的

您不覺得應該試著擺脫失敗主義的思維向前走嗎?
用失敗主義的思維編出來的故事是順理成章,合情合理。
但這是活生生的現實,不是在看電視劇,OK?
你以為現實生活中,商人為了統一大業,將自己的身家拿出押了???

wow,你在大陸當編劇,官方應該會出資挺你的劇本,充滿商人愛國主義思維

攻擊無效 wrote:
如果移民別的地方,那麼容易,我想他們也會移民到別的地方!

今天開了一條簡易的移民方案,當然先過來,因為香港已經裝不下了,就先到台灣吧!

未來看還有開放哪個國家,就會過去了!



激動?是因為我只是一個中產階級,因為我養兩個小孩,面對未知的未來,我會怕。

或許我是井底之蛙,但看到的問題有這些,是不是可以講清楚明白,而不是打包簽定,要我概括承受。


不是想反服貿的藉口,我也想不到別的了,如果這些疑問與配套可以說清楚,那就OK了!

我文章有反覆修改過,可以再看看!



增加1人來台,要增加50萬美金=1500萬台幣,你真的認為大陸人有這麼多人會這樣做????有能力的人願意這樣做??離開他們的家鄉來讓我們羞辱???

條文說的很清楚了,你要不要再看看,是"申請",主管單位有疑慮是可以否決的,你去看看問與答,應該可以讓你放心!!!

sam1210 wrote:
看了樓主高論,突然豁...(恕刪)




說失敗主義也好,編劇本也好,都沒關係,只是活生生的香港經驗,已經如實上演。

酸也好,批也好,

對於我或是大眾所擔心的疑問,講清楚,自然就不會有反對。

吃快弄破碗,隨意簽署,要我承受,我做不到。

也許你更加清楚服貿,也希望你能提出來,或是你只是想要酸也就罷了。

masra700 wrote:
說失敗主義也好,編劇本也好,都沒關係,只是活生生的香港經驗,已經如實上演。

酸也好,批也好,

對於我或是大眾所擔心的疑問,講清楚,自然就不會有反對。

吃快弄破碗,隨意簽署,要我承受,我做不到。

也許你更加清楚服貿,也希望你能提出來,或是你只是想要酸也就罷了。
...(恕刪)



服貿 已經 推出來講 議題 非常久了...
可不是 "吃快弄破碗,隨意簽署"...

看看 兩個政黨...互玩把戲...

你真的認為 是 "吃快弄破碗,隨意簽署" 這種藉口嗎

怎麼 不想想 推出這麼久了 ...你認為 在野黨應該怎麼做..

執政黨 又做了哪些事...
masra700 wrote:
說失敗主義也好,編劇...(恕刪)


香港活生生的經驗???
現在是怎麼了?
香港現在是全球公認經濟衰敗落漠的國家or地區???
說一句「只是活生生的香港經驗,已經如實上演」是想要表達什麼???

在歐、美、日等國家,有哪個國家的人民對自己國家的經濟生活狀況是100%滿意,完全沒有抱怨的?
經濟差也抱怨,經濟過熱也有人抱怨。

有人看到香港人抱怨香港的環境差,想移民台灣,就覺得很自豪。
結果呢?人家最後還是選擇回香港,因為台灣的所得太低。
你有注意到最後的結論嗎?
你有注意到街上的越南新娘遠比更有能力來台生存的香港人要多嗎?
服貿條文...


(4)除有關下列各類自然人之進入臺灣及短期停留措施外,不予承諾:
i.商業訪客進入臺灣停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商業訪客係指為參加商務會議、商務談判、籌建商業據點或其他類似活動,而在臺灣停留的自然人,且停留期間未接受來自臺灣方面支付的酬勞,亦未對大眾從事直接銷售的活動。)
ii.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三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係指被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的法人僱用滿一年,透過在臺灣設立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以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或專家身分,短期進入臺灣以提供服務的自然人。
「負責人」係指董事、總經理、分公司經理或經董事會授權得代表公司的部門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係指有權任免或推薦公司人員,且對日常業務有決策權的部門負責人或管理人員。
「專家」係指組織內擁有先進的專業技術,且對該組織的服務、研發設備、技術或管理擁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專家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專門職業證照者。)


這個條文就可以說明要移民很容易的~~~~每三年展延一次就可以永久居住了
而且此條文適用所有服貿行業
專家還可以不用證照..
又可享台灣健保~~

開一家美髮店可以移民好幾個

lukepeng wrote:
服貿條文...


(4)除有關下列各類自然人之進入臺灣及短期停留措施外,不予承諾:
i.商業訪客進入臺灣停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商業訪客係指為參加商務會議、商務談判、籌建商業據點或其他類似活動,而在臺灣停留的自然人,且停留期間未接受來自臺灣方面支付的酬勞,亦未對大眾從事直接銷售的活動。)
ii.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三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係指被其他世界貿易組織會員的法人僱用滿一年,透過在臺灣設立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以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或專家身分,短期進入臺灣以提供服務的自然人。
「負責人」係指董事、總經理、分公司經理或經董事會授權得代表公司的部門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係指有權任免或推薦公司人員,且對日常業務有決策權的部門負責人或管理人員。
「專家」係指組織內擁有先進的專業技術,且對該組織的服務、研發設備、技術或管理擁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專家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專門職業證照者。)


這個條文就可以說明要移民很容易的~~~~每三年展延一次就可以永久居住了
而且此條文適用所有服貿行業
專家還可以不用證照..
又可享台灣健保~~

開一家美髮店可以移民好幾個)

原來一家理髮店年營業額可以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
===============
4.服貿協議開放大陸投資移民?影響500多萬勞工?

答:(1)服貿協議適用WTO「關於自然人移動的附件」規定,因此彼此沒有開放就業市場,也不涉及移民的問題。

(2)有人舉例如果一家餐廳,爸爸掛名老闆、媽媽是廚師、兒子是會計,就可全家移民到臺灣,這是錯誤認知。事實上,要申請以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身分來臺,必須該餐廳在臺投資30萬美元以上,且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營業額必須達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才能申請,且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碩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具有專業技術證明且具5年相關工作經驗才行,且這些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被解聘即須離臺,不能留在本地找別的工作,絕對不是有20萬美元就可全家移民。

(3)自98年6月開放陸資至去年12月底止,陸資來臺投資共483件,申請核准陸籍幹部來臺共259人次,雇用臺灣本地員工數共10,239人。證明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可增加就業機會,而非搶走本地人工作機會。

lukepeng wrote:
服貿條文...(4)...(恕刪)


你有無在大陸工作的親友啊???
在大陸長期工作的外藉人員可申請1~5年多次入境的長期簽證(含配偶及直系親屬可申請)。
在簽證期內,不限制停留大陸的時間。

這在大陸10年前就已經開放進出的政策,台灣人早已有數十萬人用此政策進出大陸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