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hua0317 wrote:
講了這麼好幾頁
就是沒人敢回應“獨立”的定義
更沒人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眼中─“中華民國的存在,就是台獨的一種”做出回應
講白了
這些“所謂熱愛中華民國的人”
只是披著熱愛中華民國的外皮,實際上更有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心
真是愧對孫中山、愧對蔣中正
只要你們這些人敢講一句熱愛孫中山、熱愛蔣中正、熱愛中華民國
我絕對去舉報你們台獨!
先聲明我這篇文章沒有立場只是描述客觀事實
獨立的定義真是太多了,一堆人空對空導致一堆空話
1.第一種一般意義上講的俠義獨立是在國際社會上廣泛獲得大國或是主流國際社會(大多數國家)的承認,並且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才叫做"獨立"
2.第二種獨立的定義是 有自己的人民(轄區內)、土地、軍事和外交和憲法、獨立貨幣和央行和實際管理轄區內人民的政府存在,這種廣義上的獨立定義,和第一種不同
但是大多數人講的"獨立"其實是第一種的定義
那麼現狀事實是
1.台灣或中華民國不是第一種意義的獨立,但符合第二種
2.台灣永遠不可能獲得第一種意義上的獨立,因為現有的國際體系是聯合國在二戰後建立的雅爾塔體系,是由五大常任理事國決定的,因此五大常任理事國有一票否決權,中國不可能不投下否決票
再次聲明我這篇文章不站在任何立場只是描述客觀現實,避免整串文章都在空對空,連定義都沒有毫無重點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