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結束一黨專政就判七年!判得好。。。。。。。。。。。。。。。。。。。。。。慘呀!!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熱愛一個中國...(恕刪)


中國有九大政黨,每個政黨領袖都是國家領導人,台灣好像做不到
ant1964 wrote:
一個連自己的神主牌都敢丟的~民盡畜生黨動不動就叫人離開中國的領土⋯⋯真是夠垃圾台灣沒能力也不想統一大陸,遲早就是被統有一點點腦的人~都知道


你這兩個思想好像有點衝突?
民進黨應該沒有要統一大陸吧?
還是你覺得被大陸統一可以,統一大陸不行?
這也有點奇怪,兩個要說有差別也是統一大陸比被大陸統一好吧?統一大陸至少還是有民主政治啊。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體制下
※※※中國共產黨是唯一的合法執政黨
實行的是一黨專政(或稱一黨執政制)

執政權與憲法規定唯一領導權:
中國的憲法與政治綱領明確規定
「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
執政權力絕對完全由共產黨掌握控制
※※※絕不允許其他政黨透過選舉競爭政權及進行政黨輪替


中國官方稱其政黨制度為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除了共產黨外,還有另外 8 個合法的「民主黨派」

這8個民主黨派扮演的是「參政黨」角色
可以參政議政、提供政策建議,但必須接受共產黨的領導
而且不能擔任反對黨,更無法取得執政地位
乾脆稱為“王八黨”算了

就是這“八個民主黨”只能配合演戲,完全沒有實質地位
如果真的有其他政黨意圖篡位,那只有一個字~死!


簡單給個罪名~ “意圖顛覆國家政權”,汝命可休矣!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你這兩個思想好像有點...(恕刪)


你都滾到美國了,台灣如何就不關你的事了,
好好學你的飛機吧,在路上走聽到槍聲就快點跑。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民進黨應該沒有要統一大陸吧?

所以是詐騙畜生黨啊

1.宣誓效忠中華民國憲法<這是統一憲法


2.打死不改中華民國憲法有關統一的內容
3.甚至不敢改國名國旗完成法理實質獨立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超級小任任 wrote:
你都滾到美國了,台灣如何就不關你的事了,
好好學你的飛機吧,在路上走聽到槍聲就快點跑。

我交稅了還不能管?
我就要管,就要講,就要投票,你能管得著嗎?

至於能活多久,反正有錢人總是活得比你久多了,不用你擔心。
你還不如多注意一下台灣的空氣品質和地震警報

高收入台灣人在美國和在台灣的平均壽命沒有直接的官方對比統計,但根據美國頂尖富人與台灣高所得地區的數據推算,兩者的平均壽命皆顯著高於一般國民水準,大約落在 84至87歲 甚至更高。
美國高收入階層的平均壽命

• 頂尖富人: 根據史丹佛大學經濟學教授 Raj Chetty 等人的研究,美國收入居金字塔頂端 1% 的男性平均壽命可達 87.3歲,女性高收入族群也維持在極高水準。
• 整體環境: 美國整體平均預期壽命約 78.6 至 80 歲,但高收入族群享有頂級醫療保險與健康生活型態,遠離藥物濫用與暴力犯罪等結構性危害,壽命拉長幅度非常明顯。 [2, 3, 4]

台灣高收入/優渥地區的平均壽命

• 國內頂尖水準: 台灣 2025 年全體國民平均壽命為 81.27歲(男性 77.93 歲、女性 84.75 歲)。
• 地區與所得差異: 醫療資源與所得較高的地區(如台北市平均壽命達 83.98歲,女性 86.74 歲、男性 81.10 歲;新竹市達 82.13歲) 代表了台灣高社經地位族群的平均壽命水準。 [2]

兩者比較關鍵差異

• 在美國的高收入台灣人: 往往受惠於美國世界頂尖的專科與高端醫療技術,若身處富裕社區,極端高收入者的平均壽命可推估接近或達到 87歲 左右。
• 在台灣的高收入者: 受惠於便利且高CP值的全民健保,加上治安良好、生活壓力相對特定美國大城較低,台北市等富裕都會區的平均壽命也已上看 84至86歲。 [2, 4]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我交稅了還不能管?我...(恕刪)


照你這個邏輯,
所以‧‧‧你也給香港政府交稅嗎?不然你管香港幹嘛?
我就是愛拍照
前車之鑑不會參考?要自己親自受傷才懂?
傲笑憐 wrote:
2.打死不改中華民國憲法有關統一的內容
3.甚至不敢改國名國旗完成法理實質獨立

你要是愛上戰場打仗的話,可以要求改呀!
現在不能改是為什麼,大家心知肚明。

不是不想改,是沒人這麼呆,
會為了一張紙上的幾個字付出人命。
現在台灣實質上獨立,大家爽爽過,
白痴才為那幾個字流血。大家都不是傻子。

你要是贊成兩岸開打,那你再來臭別人不敢改憲法。
要是全台灣99%人民都想開打,那要改還不簡單?

你就沒膽開打,當然大家改不了憲法。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至於能活多久,反正有錢人總是活得比你久多了,不用你擔心。
你還不如多注意一下台灣的空氣品質和地震警報


有錢人活得比我久?

前阿里巴巴高管在南加神秘失蹤 警證實已死亡

比我有錢又比我年輕~~

還有你也知道台灣空氣品質不好啊,
那你不就是投票給垃圾黨毒害台灣,然後自己溜到美國去的嗎?
真有臉說欸,
我覺得應該要禁止有雙重國籍還有長年在海外定居的人投票,
投給誰有甚麼結果都不關他們的事,妥妥的境外勢力。
中華民國(ROC)憲法及其增修條文並沒有規定強制統一的條款
也沒有設定必須完成統一的時間表或法律義務


憲法本文中的相關表述「國家統一前」的用語:
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載明: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特增修本憲法條文……」

法律意義:
這段文字在法律上是指承認並面對「兩岸分治、現實上尚未統一」的客觀狀態
是用來授權制定處理兩岸事務的法律(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在文義上屬於情勢前提與規範依據
並非強制國家或人民必須達成統一目標的強制性命令


So,ROC憲法上的有關“統一”條文,並沒有強制性!
因時因地制宜,而修憲是唯一更改憲法的方式


依憲法上的意義,還是你偶各一國
中華民國ROC 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PRC
需不需要所謂“統一”,並沒有憲法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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