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是中國,一個是民國,千萬不可搞混
hl4su3a8cl3 wrote:
聯合國決議文就是寫 (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

就是承認那個席位本應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決議文地位高過聯合國憲章?

那個席位到現在都還是中華民國
但是1950年蘇聯就提案席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
所以決議文寫的是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
因為之前已經提了20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華民國
事實就是兩邊互不承認對方的正統性

然後又僵在這裡沒有解決的辦法

不然你去哪一個國家是用台胞證不是護照

又有哪個國家的人來我們這裡是用入台證不是用護照
Panchrotal wrote:
決議文地位高過聯合國憲章


這不是矛盾嗎?

有聯合國憲章就不能決議席位了嗎

要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

這裡恢復就是回到原本的樣子,既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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