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台灣政府算是沒有公義嗎?

JCMoon wrote:
不相信政府的藉口,難(恕刪)


引渡?

連引渡用在啥地方 都搞不清楚?
29x5x5x2 wrote:
如果10個美國人在台(恕刪)


美國人在外國殺人是無罪...!
JCMoon wrote:
所以你是看不懂英文嗎(恕刪)


所以台灣可以派人到外國去押人?
Jason kid wrote:
你如果真的有興趣,你(恕刪)


多謝解釋,作為一個懶網民,我原本以為大家明事理不需要解釋太多。 幸好還有高質師兄解說。
Jason kid wrote:
你如果真的有興趣,你...(恕刪)


五分奉上,我有聽懂也被說服,謝謝專業講解
香港身分證秀一下啊
wow-ouch wrote:
中時社論:蔡政府卡陳(恕刪)


看那篇底下的留言,
小英政府還能繼續撐下去,
實在是萬分佩服.............。
Jason kid wrote:
你如果真的有興趣,你(恕刪)


論述清楚,引用均有出處~佩服
五分奉上,其他不同意見網大們可以先看看這篇再想想自己的論述點基礎在哪邊
說穿了就是,
香港人在台灣殺了香港人逃回香港
台灣告訴香港這件事,香港說人死在台灣所以我不管,既便兇手在香港自首也不管
要兇手自己買機票坐民航機到台灣自首
台灣說不願接受兇手自己坐民航機必須要有人押解才行
香港說這我管不著, 台灣不讓兇手自己做民航機到台灣自首就是台灣不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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