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storm.mg/article/1041974
前略
1959年3月10日,藏人因為不堪中國高壓統治起身反抗,隨後中國軍隊開入西藏血洗鎮壓,破壞1951年簽下的17條「和平」協議,造成百萬藏人被殺害、達賴喇嘛與8萬藏人流亡海外60年無法返家。而今適逢西藏抗暴60周年,新疆人遭中國送入「再教育營」、遭種族清洗的情況也越來越惡化,出身維吾爾族的吾爾開希便現身聲援。
「你說我們也可以簽和平協議,我們在中國做民主運動的可以清清楚楚告訴台灣人──和平不可能用協議換取的,只有抗爭,對共產黨也只有一種方式,就是你們投降、放棄尊嚴!」吾爾開希說。
「你們如果放棄,成為他的被統治者、在沒有自由的情況下苟延殘喘,那是我們要的和平?台灣不能跟中國簽署和平協議,那是我們走向萬劫不復的深淵!」吾爾開希最後如此強調。
---
生活在台灣,自由民主才是最高價值,說統講獨都是假議題.
mangchaocs wrote:
現在在這裡講什麼要...(恕刪)
恕我直言, 在大學時學過law(HKU Faulty of Law, 世界排行18亞洲第一. 代表性夠了吧), 我認識到律師都不是甚麼好東西.
讀法律? 一個會思考的人是永遠做不到的. 讀法律的第一個條件就是不可以思考不可以對現行制度有任何反抗. 半點也不行. 一定像無腦一樣死跟. 所謂的法律學的不是正義, 而是用五年時間去死記爛背. 背的不是理論對錯, 而是人名(也即是所謂的案例. 沒錯. 記的不是案例中的邏輯, 而是案中的人名. 邏輯並不重要. 因為人名在考試是滿分而邏輯是半分. 夠弱智了吧?). 完全不可以思考, 只能夠死跟死跟死跟.....直說吧, 所謂的法律已經發展成為了保住法官律師他們那"專業地位"的工具.
此後, 我對律師法官都非常失望. 法律的原意是好, 但現代的法官律師在我眼中都是一堆不會思考對錯的人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