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ONE wrote:不就是:國家構成四要素:但你國家的法律就是要統.所以,你不主張,國際社會的國家也不幫!!有種就修吧!! 剛剛才誇完你,你怎麼一下子就落隊了?你懂不懂人家在說什麼?你又再說什麼?回去前面幾頁在惡補一下吧!看清楚想明白在上來說嘴,不然會被笑得
yaucheng11 wrote:唉~~~就你这逻辑跟...(恕刪) 你跟我扯一堆法理定义有个屁用,说到天上去台湾去参加以国家为单位的国际组织也只能跟ngo组织同席,在别人眼里中华民国等于ngo,麻烦你们外交部和蔡女士去跟各大组织和成员国扯国家的定义。我在前面几楼说了一堆难听的话,懂的自然懂,不懂的继续做梦好了,看最后谁是那个蠢货好了。
aoaowolf wrote:你跟我扯一堆法理定义(恕刪) 從頭到尾不都是你在強調聯合國的絕對法理性的喔現在還外帶精神分裂了中華民國早在110年前就有了政治實體還沒有消失更是聯合國的創始國也是正統清帝退位正式繼承的絕對法理國家存在你用狗臭屁還是你家臭狗屎土共的理盲全都無法證明中華民國不是國家怎麼?現在又強調不想講法理要講流氓了是吧?所以說嘛老是拿土共臭狗屎糊自己嘴你不怕臭啊?
chuan桑 wrote:周遭鄰國這麼多,誰叫(恕刪) 很多土共國人不關心自己的奴才處境選擇關心台灣人其實就是打心底的感到憤憤不平為甚麼只能台灣人當主人土共國人只配當奴才但又下面沒有了怎麼辦?只好也想辦法拉台灣人進來當奴才平衡自己內心的不平感這時候你對這些人推崇獨裁帝制就徹底在邏輯上說的通了
既然你提到,不如順便說一下我們的領土範圍吧。yaucheng11 wrote:(二)領土領土是一個國家管轄權所能及的地理區域,為該國國民長期且固定占有的一塊土地,如同人民一樣,不論領土的大小,國家一定有一塊長期治理的土地。領土的分界可能是天然的,如河流和山脈,但也可能是人為的,如南北韓分界的北緯三十八度。對於部分的分界,目前尚無絕對的標準,例如領海,通用慣例為海岸線向外延伸三海浬,以外即為公海,但有些國家主張其領海為延伸十二海浬,甚至有些國家主張兩百海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