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日和平條約》,簡稱《對日和約》
通稱舊金山和平條約或舊金山和約
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大部份同盟國成員與日本簽訂的和平條約
1951年9月8日由包括日本在內的49個國家代表見證
舊金山和約的目的是解決日本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投降的政治地位
以及釐清戰爭責任所衍生的國際法律問題
其中與台灣有關係的部分~
#日本政府放棄對臺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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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25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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