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題目:親大哥過世,個性怪癖大嫂沒經濟能力,遺留六歲小孩扶養權能強制給近親嗎?
我親大哥兩年前(44歲)過世,遺留目前六歲的兒子,
大嫂跟兒子兩年來都是我父親(阿公),在供吃住跟繳幼兒園學費,還有給大嫂生活費,
但是這半年來,大嫂態度欲求不滿,自己沒有上班,還嫌阿公給生活費太少,有時還會趁阿公阿嬤不在家來阿公阿嬤家偷食物,(有給她鑰匙也有給足夠生活費),常常阿公約想要見孫子,常常說謊編理由不給看,也吃常常對阿公阿嬤出言不遜,狹孫子以令阿公阿嬤,身為阿公的小兒的我只能說心疼,跟看不過去,
現在我哥小孩六歲體重大約21公斤,雖沒有刻意虐待,但是都是以最低配的食物跟生活在過,沒有健康的家庭與快樂的生活,
住在阿公的房子(沒有與阿公阿嬤同住),騎阿公給新買的gogoro, 用阿公給的生活費,還在嫌跟駡阿公阿嬤不夠好,,,
我跟阿公阿嬤(我爸媽),其實在乎的是我親哥哥的小孩是否能在健康正常的人格發展與成長,但是,目前我大嫂常常說謊,懶惰不上班,偷自己家人東西,
我們真的很擔心,
請問版上各位大大,
大嫂沒有經濟基礎,個性又有偏差,六歲小孩可以申請法院強制給近親收養嗎?
譬如給叔叔(我),或者給姑姑( 我姐姐),收養嗎?
我們都有正常工作跟完整家庭,我有兩個女兒,我姐有一個女兒,
感恩大家幫忙解惑指導!
感恩!
目前發言發展到24樓。
謝謝大家快速各方個人意見的中立建議
目前還不至於社會局介入的地步,阿公阿嬤(七十多歲) 是包租公婆,經濟無虞,可以代替我過世親大哥代養很久,大哥小孩目前也是健康活潑的。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如果未來大哥小孩有面臨到涉及法律之後損害,身為叔叔的,或者姑姑的我們不希望讓同姓之大哥後代出問題。
感謝大家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