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弟有一個買賣問題請教,於一個月前向一個店家購買裝潢用品,當時現金付清,對方也有開收據,並且答應一個禮拜交貨
然後時間到了,去電詢問對方交貨時間,對方推託說我變更設計,所以要延遲交貨
然後又過了一個禮拜,再次詢問對方何時交貨,對方一直拖延說業務不在,找不到人詢問,要我們過兩三天再問他
最後他終於有跟我們約定交貨時間,但是到了交貨時間,又說工廠不送貨,要再改日期,我也答應了幾次讓他改,結果一樣沒交貨
然後我跟他說貨我不要了,請退我錢,他同樣還是那招一直拖說沒錢,要我們給他時間
請問各位,遇到這種事,我能有甚麼辦法討回我的錢,還有法律部分我能對他提告哪部份?
謝謝大家
文章關鍵字
chihhung888 wrote:
各位好 小弟有一個買(恕刪)


簡單啊
去派出所做筆錄提告詐欺
把相關證明提供給警方
拿到三聯單就回家等候消息
幾個月之後
檢察官會傳你們雙方出庭
然後你們就在那邊雙方辯論
神魔亂舞 wrote:
簡單啊去派出所做筆錄...(恕刪)


謝謝你的回覆
昨天已經去過派出所了,警察說他這個不叫詐欺???
我是抱著懷疑的態度,可能警察不想辦這個小案子,叫我們自己寄存證信函

問題我已經有雙方對話紀錄當證據了,有這個必要還要寄嗎?還有警察說他這個叫做買賣契約未履行

總之我會在去別間派出所問看看,只是覺得小案件警察就不想辦,那我們小市民的委屈又能如何
chihhung888 wrote:
謝謝你的回覆昨天已經...(恕刪)

打給上頭 他們就會辦了
找議員 明年要選舉了 這樣最快。看警察處不處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