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私人土地因長期被他人佔用,地主因此在土地入口處花錢請人放置水泥石墩,且確定放置點為私人土地範圍內,但近日發現水泥石墩被移開(應該有請業者機器設備來移動,人力移不動的),結果又有缺口可以人員或機車進出...請問水泥石墩並沒有被他人損壞,而是被私自請業者移到旁邊形成有個進出的缺口,這種情況算犯法了嗎? 算毀損罪嗎? 可以告什麼來嚇阻此行為? 謝謝指教~
看有沒有認識的議員,請議員出面協調。如果沒有,我會找人陪同前往,但只有我隻身一人前去溝通。另一人在外觀察,若苗頭不對,隨時報警。如果溝通無效,先撤離,回頭再找警方一同前往溝通。可以先行準備好你的權狀,地籍圖等資料。
aztt wrote:請問大家,私人土地因長期被他人佔用,地主因此在土地入口處花錢請人放置水泥石墩,且確定放置點為私人土地範圍內,但近日發現水泥石墩被移開(應該有請業者機器設備來移動,人力移不動的),結果又有缺口可以人員或機車進出... 前面講"佔用"後面講"進出"所以實際上又是一個地主仗著自己土地不讓人方便經過難怪有人喜歡讓阿共打過來阿共一來, 土地全部國有
路人39 wrote:前面講"佔用"後面講"進出"所以實際上又是一個地主仗著自己土地不讓人方便經過難怪有人喜歡讓阿共打過來阿共一來, 土地全部國有 鄉下一塊小空地,四周只有鄰路一個進出口,後面旁邊是小溪竹林,沒有什麼堵到他人過路問題,因發現被人放置物品或偶爾停車,因此在自己土地上的入口放置石墩,所以前面講"佔用",後面講"進出",有什麼問題嗎?所以實際上又是一個先入為主的人,看到擺置石墩就往路霸風向帶,還扯政治咧~
台灣人就是這樣 當地主無償給人用後 就變成以後一定要給別人用不給他人用後 就出來靠么 軟土深掘 換成是你的土地願意嗎?如果是要通行的道路 政府應該合理的徵收 保障人民權利而不是丟一個爛攤子 叫民眾自己處理建議樓主 確認土地範圍後 圍起來 別讓貪小便宜的人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