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請各位幫忙,因三個月前發生小擦撞,導致對方皮外傷,對方有去醫院但是當日出院,該週即恢復上班,直到車禍鑑定報告出爐,雙方均有造責,一開始對方有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是直到今日才有保險公司聯絡我要出面談,請問這種情況下有沒有可能對方會要求我付大額賠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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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提出的單據合不合理以及正當性。
你的保險公司呢?
沒保險才要怕吧

有保險 . 保險業務自然會幫你 把能排除的都盡可能排除

何況 你都說小擦傷而已 . . . 不用想太多

只是過程有時候會拖很久罷了

遇過一次 富邦的 大概不包含我申請初判表
搞了4個月才搞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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