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發布第 5/2569 號公告《有關促進泰外合資企業在汽車零件製造領域的投資》,該公告於 2026 年 1 月 15 日頒布。本激勵主要是為了推動汽車零組件產業升級,特別是在電動車與未來車相關領域。
其核心作法是鼓勵外國投資者與泰國本地企業以合資(“JV”)的方式共同投資,而非單獨設立外資公司,藉此促進技術轉移與在地產業發展。符合條件的投資項目可在既有BOI優惠基礎上,額外獲得最長3年的企業所得稅免稅,總上限8年。
重點摘要如下:
- 適用投資活動
本措施適用於 BOI 投資分類中的汽車相關製造活動:
- 活動 3.4:引擎、設備或汽車相關零組件製造。
- 活動 3.5:汽車零組件製造。
- 申請條件
為了獲得這些激勵,申請者必須符合以下門檻:
- 最低投資額:至少1億泰銖的資本投資,不包括土地成本和流動資金。
- 必須為泰國法人與外國法人之合資企業。
上述泰國企業條件
- 泰國法人必須持有至少 20% 之註冊資本,且於整個企業所得稅豁免期間內均須維持該持股比例。
- 泰國法人於提出申請日前,必須已設立並於汽車及零組件產業經營至少三年。
- 泰國法人之註冊資本中,至少 60% 必須由泰國自然人持有。
- 投資形式: 包括設立新的合資公司(JV),或將現有投資項目轉換為合資架構。就現有項目而言,該企業於取得 BOI 投資促進證書時,必須為百分之百外資所有。此外,於申請追加優惠之日,該項目之企業所得稅免稅權益,無論在免稅期間或最高免稅額度方面,均必須仍有剩餘可享之權利。
- 主要激勵措施和福利
- 企業所得稅豁免:
- 額外增加3年CIT豁免。
- 新投資項目之CIT豁免期間最長不得超過八年;現有投資項目之豁免期間最長不得超過4年。
- 申請期限:必須於 2026 年首個工作日起至 2027 年最後一個工作日止期間內提出申請。
please refer to https://www.boi.go.th/upload/content/5_2569EN.pdf for the English vers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