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阿北違停到學校運動!車遭拖怒扯封條...最重可判刑2年

淡水阿北違停到學校運動!車遭拖怒扯封條...最重可判刑2年
淡水阿北違停到學校運動!車遭拖怒扯封條...最重可判刑2年
記者陸運陞/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昨天(2日)晚間,一名男子將車違停於淡海路巷內,隨後就離開;警方執行取締違規停車勤務,在巷內發現男子違停車輛,依規定拍照、製單並貼封條後準備將車拖離,但男子卻突然現身,要求警方放車,但已完成拖吊程序,男子情緒激動企圖開車門取物,經警方喝斥男子才停止動作。

昨天晚間6時許,住在新北淡水的69歲洪姓男子,開車前往淡海路並將車違停於42巷與72巷內轉角處,隨後離開車到一旁國小內打球、運動。沒多久執行違規取締的警員經過,發現洪男車輛違停在此,依法拍照、製單、貼封條,最後上架後駛離原地,但洪男卻突然衝出,擋在車旁要求將車放下。

警員發現,隨即告知因已完成拖吊程序並駛離原地,不符合放車條件,卻引起洪男不滿,當場與警方爆發爭執,甚至扯掉封條強行打開車門取物,但經警員喝斥告知下,洪男才乖乖自行前往拖吊場繳費領車,但因自行拆除封條,已違反《刑法》第139條「污損封印、查封標示或違背其效力罪」,全案將依法函送偵辦,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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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北有錢停車
沒錢付停車費
警察拖吊
還想凹警察放車
正常程序是付完錢
封條隨便撕
還沒付錢撕封條
方丈怎麼可能放過阿北???
阿伯那麼熱血愛運動的話,
徒步追上去啊~

追追追~
追到拖吊場,直接領回車輛

一來省時間
二來身強體健

1舉2得阿!!!!
曉得 wrote:
淡水阿北違停到學校運...(恕刪)

這不就是常態嗎? 有錢開車沒錢停車,以為停黃線就沒事,以為下班停車沒事,69歲了應該積習難改下回再來一次喔。
看這圖,不知道車輛停在哪裡?
下次避免。
有錢能省,不要嘲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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