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殺人誰之過?安樂死何時實施?

依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簡稱家總)統計,2018年~2024年的7年期間,共發生62件的長照殺人事件,平均每年8.8件。上網搜尋,今年(2026年)截至7/15的長照悲歌事件已有8件(表1),很可能突破2023年長照悲歌14件(24人死亡)的紀錄。

表1. 2026年長照悲歌事件(截至2026/7/15) (資料來源:各大新聞媒體平台)
序號 新聞月份 事件概要
1 2026/7
長照悲歌!新莊三屍「兒與重病父母共赴黃泉
2 2026/7
長照悲歌!內湖71歲父顧50歲病子「雙亡陳屍家中」
3 2026/5 秀林驚傳長照悲歌 ! 女不堪身心負荷服鹽酸身亡
4 2026/5 「媽媽若出事我也不活了」高雄孝子隨病母落水 雙雙溺斃後勁溪
5 2026/5 長照悲歌!不堪久病嘆想死 「84歲妹持刀割頸91歲姊」
6 2026/4 癌夫偕失智妻 雙雙溺斃嘉南大圳
7 2026/6 長照悲歌!七旬婦顧「臥床病夫」顧到厭世…兒不捨老母受罪幫解脫遭起訴
8 2026/2 長照悲歌 88歲失智父照顧62歲「小兒麻痺、智能不足兒」50幾年

長照殺人多與貧窮有關,"家有一老,全家皆倒"不是危言聳聽;2025年台灣65歲以上人口已達470萬人,高齡者的貧窮比例偏高,平均每3位就有1人生活在貧窮線以下,因此,於2025年9月上路的「長照3.0」,因缺乏財源與人力,應也緩不濟急,聽不到長照家庭之悲鳴,這豈不是"惡法殺人、入罪於民"嗎?依內政部2024/6/30的統計,我國有51.7萬人是"老老照顧"的長者,其中可能有些是長照殺人的"未爆彈"。

台灣平均每年的長照殺人事件8.8件;依日本厚生勞動省的統計,2006年~2024年的19年間,有486人的"介護殺人"案件,日本平均每年有25.6件的長照殺人事件。不過,日本人口為台灣(2300萬人)的5.4倍,若換算為台灣人口計算,日本平均每年的長照殺人事件僅為4.7件,顯然,台灣的長照殺人事件(8.8件)比日本還嚴重。即使瑞士及荷蘭等有安樂死立法的國家,因為規定嚴格(病患須有自主決策能力等),照顧者也會在沉重經濟或照顧負荷的壓力下而發生長照殺人事件;那麼,台灣將來的「安樂死法案」,對於失智或重度殘障等無自主決策能力者,家屬能替代無自主能力的病患,決定安樂死嗎?

我今年76歲,家父在97歲時逝世,家母在2011年1月中風,迄今已15年半。在4年多前家父病逝之後,家母就自我放棄、不再開口說話,只能插鼻胃管維生。雖然與子女同住,表面上是"安享天年",但是,每當看護灌食家母時,我總是黯然神傷地摸著家母的手,不敢抬頭看她的呆滯眼神。

約2年多前,家母因高燒不退而半夜送急診,觀察治療2個多小時之後,醫師走過來說:「血壓已降至80,若不打升壓針,將會休克...」,問我是否要打針急救?我眼眶泛紅,簽下了「放棄急救同意書」,希望家母安詳地往生;不久來了另一位醫師說:「怎麼可以不救,打針吧!」我不敢說其實家母早在N年前就已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並註記在健保卡中。就這樣,家母被救回來了,我想,這是家母的業障吧!仍要繼續受苦了。

歐美日等先進國家,多僅將鼻胃管用於暫時性的救急措施,然而,保署統計2024年約有40萬人靠鼻胃管而活。其實,早在2000/5/23就立法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並於同年6/7公佈實施;條文意含「不靠插管維生、自然斷食善終」,但是無明確的「禁用插管維生」字句,故多數醫生不願/不敢執行,病患家屬也不願/不敢冒不孝子女之名,而要求醫生拔管,將病患丟給美其名"安寧"的病房繼續折磨,使家屬"不得安寧"。

N年前,我曾去某醫院的"非安寧"病房,探訪已癌症末期的親友,他說已簽妥「放棄急救同意書」,並告訴2位子女說:「昏迷不醒時,絕對不要急救」,2位子女黯然同意;結果,長住美國的長子,接到病危通知到醫院時,對弟妹及主治醫生說:「絕對不可以放棄急救,現代醫術這麼進步,一定有辦法延續生命的,錢我出(出多少?不知!)」。醫生(怕被告)只好不拔管、不拆呼吸器,又折磨了10多天,病人才去世;病人本身的身心痛苦,非親近的同住家人能夠理解嗎?家屬有權利變更意識清醒病人所做的"放棄急救同意書"決定嗎?

"好死不如惡活"如果生存是一種權利,那麼,在承受無救的巨大痛苦時,不也應該擁有無痛死亡的權利嗎?"家有一老、全家皆倒"「安樂死」是讓病人有尊嚴地走完人生最後一程,而非被迫在病床上受盡折磨,或拖垮家人的生存權利。

於照顧父母的15年期間,其中長達9年同時請2位外籍看護,一家6口的總費用從15年前的每年近80萬元,到現在的每年100萬元,迄今已花費1,400萬元以上,眼看存款日漸遞減,唯一的穩定收入是每月23,000元的勞保退休金。將來家母往生而我倒下之後,是否會一樣造成子女的沉重負擔?雖然家母與我均已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何不改為易懂的不插管維生同意書),若依家母的送醫前例,大概我也只能痛苦地苟延殘喘吧?為何委員及官僚們訂不出"讓醫師敢拔管、使家屬無愧咎"「安樂死法案」?應是欠缺「安樂死公投」的多數決來鞭策吧!

家母已無自主決策能力,我能替她決定安樂死嗎?"我活著只是為了 比家母晚死",期待務實的「安樂死法案」能早日實施,如果有一天得知自己得絕症將亡,或許就能如願和家母一起上天堂。※珍惜生命!請撥打專線1925或1995。

長照殺人誰之過?安樂死何時實施?
在台灣 , 把父母安樂死就是不孝呀 !!!!!!!!!!
關注訂閱我是風間 , 人在日本 , 奶罩越戴越大 !
民眾黨團被丟包!國民黨團全數不投票 「安樂死」公投案送不出立院
josephtsun wrote:
民眾黨團被丟包!國民黨團全數不投票 「安樂死」公投案送不出立院


台灣的問題就是太多 " 毒瘤政客 " [ 笨騙皮 ] ~~

而且不分藍綠白 !
關注訂閱我是風間 , 人在日本 , 奶罩越戴越大 !
在龐大的利益面前

紅黃藍綠白

任何政黨都是一個狗屌毛樣!!!

神奇天鵝
+ 5 ! 毒油還跟你說代謝速度很快 ! 但是 [ 毒瘤 - 笨騙皮 ] 就沒辦法了 ~~ [挖鼻孔]
大家好自為之吧
照顧真的心累,除非家裡本來財產就夠支付的
安樂死在台灣還有很長的一條路要走,但有一件事情,我們現在就可以先做

趁自己還健康、清醒、能替自己做決定時,先了解「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與「預立醫療決定(AD)」

這不是安樂死,也不是放棄治療

而是先把自己的意願說清楚:

如果有一天我已經無法說話、無法做決定,我希望醫療怎麼做?哪些維生醫療我不希望接受?

因為真正可怕的,往往不是死亡本身,而是有一天自己已經沒有能力決定,卻讓最愛自己的家人替自己做這個決定

到那個時候,家屬可能每天都在想:

「要不要繼續救?」
「是不是放棄他了?」
「如果停止治療,我會不會後悔一輩子?」

ACP+AD至少可以把這個最沉重的選擇,提前交還給真正應該做決定的人——自己

安樂死是否有一天會在台灣合法化,可以繼續討論

但「尊嚴善終、醫療自主」其實不用等法律再走幾十年,現在就可以開始準備

為了自己,也為了家人
好不容易提案了...
唉.

移轉投票、安樂死、反廢死,這三個都好可惜.
josephtsun
黎巴嫩正式廢除死刑!所有死刑犯改判無期徒刑 成為中東首個全面廢死國家
andy1950 wrote:
依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恕刪)

請問下面的表格線是如何畫出?
表1. 2026年長照悲歌事件(截至2026/7/15) (資料來源:各大新聞媒體平台)
序號 新聞月份 事件概要
1 2026/7 長照悲歌!新莊三屍「兒與重病父母共赴黃泉」
2 2026/7 長照悲歌!內湖71歲父顧50歲病子「雙亡陳屍家中」
3
andy1950
模式選項選擇所見所得,就有表格可以選擇,謝謝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