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內湖2023年發生外甥殺姨命案,朱姓男子因對家人積怨,持預藏水果刀向阿姨討錢遭拒後,竟揪髮拖行並朝胸口連刺數刀,導致譚女心臟受創死亡,犯案後還坐在花圃抽菸。死者丈夫及3名子女提告求償,朱男民事庭全數「認諾」,士林地院判賠家屬2596萬1410元,另加年息5%。

講解的是法律上的認諾意思
難道不知道台灣刑法是保護壞人的嗎?
殺了前妻跟小姨子二條命
法官還免兇手一死
全球100多個國家不承認台灣是國家
台灣司法還跟風二公約廢死
像白癡一樣
台灣法律沒辦法把殺人惡徒送去見上帝
早就是全世界的笑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