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VeryFAQ wrote:原來是社區內車道不過(恕刪) 沒有。因為對面停了,旁邊又停,我自已受此苦痛,怎麼可能停在車道上面。要以身作則。我需要刑法的保障。希望有專業級的大大可以幫幫忙。包刮摩托車。
社區型透天一直都有這問題,車道請勿停任何車輛或雜物(以水溝為界),就是有人硬要停,老實講我連臨停都不能接受樓主這還不嚴重,有的人會把這車庫當套房或客廳使用,然後家裡的車子停別人家門口,還在自家門口擺路障
爸爸很偉大 wrote:反應熱烈,上照片,其(恕刪) 我家格局也是像你的房子這樣,同樣也有一個對面的惡鄰局,老是喜歡把車子直接停在他車庫車道上,用line告知對方,對方還認為我做得太過份,覺得車道臨停是理所當然,讓我不方便沒關係,他自己一時方便最重要,嗆我,鄰居做到這樣...笑話,當然可以用刑事來處理。只是我鄰居稍有收歛,我暫時放過對方一馬。若是你鄰居把你進出車庫完全擋住,強制罪就能處理,搜集足夠的證據,警告函,違法事實數次,提出告訴的成功率就高了。
iguarantee wrote:我家格局也是像你的房(恕刪) 看了很多 樓留言,我發現,部分建議強制罪,我的目的是想把車主都告一告,我想刑事,主要是我需要對造人 也就是被告的資料,我可否先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強制罪告他,成不成立不管。在用強制罪開庭,我可以得到對方的資料,我在用民事慢慢跟磨? 有法律人可以幫幫忙?強制罪開庭,我能得到被告的資料?很多是年紀輕不懂事。覺得停一下又怎樣,他們家人多,我主要需要法院傳喚對方,讓他知道是錯的。不然有理也說不清。如果只告他老媽,他老媽來開庭。也不一定能約束他家裡的 親朋好友。 就算官司贏了。也不一定能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