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網路詐騙,抓到兇手,和解還是告到底?

錢一定要拿回來呀...
當然是2+3
2弄高一點讓他付不出來, 自然無法和解
然後走 3
如果付得出來就賺到了.
帥拉 wrote:
一時大意,想說有留銀行帳戶人應該不敢跑掉,

結果人卻跑掉了,

隔天馬上去報警,當下馬上凍結對方銀行帳戶,

警察通知對方銀行還有錢沒有全部提出,

我的錢有機會拿回來,金額不大幾千元而已。

那個人似乎是累犯,已經騙過很多人的錢了


逮捕到人了嗎 ? 看 PO 文看不出來。這些詐騙帳戶多是人頭戶,根本找不到主犯。
我碰到的是 480元~~~ 要報案嗎? 好像更 無採工~~~
帥拉 wrote:
如題上網買東西,對方(恕刪)


詐欺不是告訴乃論

所以你的做法只有1,然後記得跟檢察官說要附帶民事求償 10萬元,實際要賠多少交給刑事庭法官去衡量
帥拉 wrote:
如題上網買東西,對方(恕刪)


支持不撤告

反正民事錢不一定拿的回來

讓他有機會去監獄玩玩
為什麼沒有4,告民事索賠多一點+告刑事讓他留案底,

而且詐欺罪是公訴罪,就算和解檢察官也是有義務要提告,

我覺得你第一個選項是不是被警察乎巄要吃案了?
帥拉 wrote:
如題上網買東西,對方(恕刪)

如果你想為社會做點事,那就是刑事、民事都要提告,曠日費(廢)時沒錯,如果你只想自保,那就拿回自己的錢。

至於那個嘴這樣做沒用的,正是這種心態讓台灣這麼多詐騙永不停止。
詐騙台灣判很輕的~

不然怎叫詐騙王國~哈

盜刷一堆,抓了只判幾個月~還能用罰金

這樣判很重嗎?
告到底 不然還會有人受害
論壇只是消遣殺時間 別太認真了 難道吵贏了 玻璃心就不玻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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