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老太太家要被查封了

一般大家比較常聽到刑事民事,但行政執行其實非常廣泛存在在我們的生活中。行政執行指的是行政機對對於不履行行政法義務的人,以公權力強制他履行義務,很常出現的方式比如查封動產或不動產、利用禁止命令執行金錢債權,或是拘提管收人身自由。

但裡面最受人詬病的爭議就在於超額查封的情況,白話文來說就是,案件查封的執行手段不符合比例原則,情況正如這位鄰居老太太一樣。不過,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這種屬於行政執行範疇的案例,是可以進行申訴並諮詢相關專業律師來解決!

如果真的想幫老太太,建議你先了解一下他們家的狀況,如果真的有困難或是難言之隱,可以幫忙去找有行政執行背景專業的律師諮詢,之前親戚家在台中西屯區附近也有遇到跟你一樣的案例,就有去找專門打行政執行的律師,後來有勝訴的樣子,希望對你有幫助。
這個案例讓我想到,好像之前也有一個是台大法律教授幫忙民眾搶救被查封房子的例子,那個時候才發現原來行政執行是可以被申訴的,以前不知道的話就都會傻傻去繳錢了…
行政執行之救濟-聲明異議:行政執行法第9條

行政執行法§9 相關大法官解釋

解釋字號:釋字第 691 號
解釋字號:釋字第 639 號
●黎明之前的夜晚總是最黑暗的! ●黑暗不能終結黑暗.唯有光芒!
套句 勾惡名言 那是人家在處理社會事啦 最好法官 檢察官 執行署都是SB

司法院長是總統指派的好嗎 一群人在這邊自嗨?

加上煎茶院 哀阿 真的剛剛好 碰碰胡阿

恐龍級政府 沒有啥不意外的啦
法律是這樣走的沒錯~
不繳罰款就是拍賣名下財產~
不是常有新聞~
停車罰單或違規罰單不繳~
結果車要被拖走了立馬去繳清~
不符合比例原則,為了兩萬欠款法拍整棟房屋,之前有案例可以去搜尋拿來參考。
jianchan88
如果只剩下房屋可以執行,就不會不合理。
使用者付費
別把行政執行署想的太厲害了,行政執行署會這樣作的原因大多是當事人欠了國家的債務根本就不想處理,行政機關收不到債,才會把這業務交給行政執行署去催債(沒錯,行政執行署就只是一個負責替其他行政機關催債的機關)。光這樣想這程序,可以想見當事人的債欠多久了。當事人真的要處理,應該是在源頭就先和行政機關打訴訟或確認沒欠債。
欠錢不繳,被查封不是剛剛好?

有什麼不對?

不然乖乖去繳稅、繳罰單的普羅大眾是白癡?
欠2萬不能查封房子
那為什麼不繳?
如果死不繳
我看不出來要怎麼追討
總要有個通則能跑流程
只是剛好此案就是不動產
也只是逼刁民出面處理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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