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犯甚罪?? 我跟我爸是甚罪

第一優先繼承不是你父親嗎??

這樣還會有其他繼承人?
斯提諾亞
很顯然的佐證資料就是當初應該有轉帳或匯款記錄到你爸的帳戶吧?
01garysong
轉入轉出都有紀錄...但是我辦理的就算轉出不是我帳戶但我就有偽造文書..
果然談到錢感情就會破碎
01garysong
跟我查到一樣..看來就算不是我進我戶頭但我有去辦理就構成犯罪 , 處有期徒刑X月,如易科罰金 Orz
母親往生後.沒有去國稅局先辦理遺產稅的話~~他的帳戶是會凍結不能領錢跟轉帳.
要辦理遺產稅需要所有繼承人的印鑑證明才能辦...那你是怎麼去辦理的??
如果你母親死亡沒有立刻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除戶..就去動你母親戶頭裡的錢那是犯法的
01garysong
往生後第一件事情是辦喪事..看來大大還沒有遇過... 就是因為喪事需要費用..直覺就提領....
chengyu1226
你第一頁的紅字部分不是就寫了"帳戶存款即屬遺產,應歸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或授權,任一繼承人均不得擅自處分"。你自己憑直覺便宜行事,法律是不能自我認為的。再者繼承遺產需先完稅證明。
01garysong wrote:
母親得癌父親借一百萬(恕刪)

找個律師幫忙吧
這感覺有點複雜
可以找個律師 電話詢問 可保密
01garysong wrote:
母親得癌父親借一百萬(恕刪)


民事只是錢的問題。
01garysong
錯歐... 臨櫃提領是偽造文書 刑事案件
路人39 wrote:
幫你查到相關判例臺灣(恕刪)

這案例與樓主被告的形況非常相似
01garysong
我發現這案件層出不窮 ... 也有人提修法 希望只能用於生故喪葬可以免除刑責
別把法官當笨蛋, 只會依法條判. 法官判決會依照事實去審酌.
就我身邊的例子, 也是提領錢去辦喪事, 被告.
一審法官判決是無罪.
你要做的事就是準備充分證據, 好好說明.
ming052930 wrote:
往生後第一件事情是辦喪事..看來大大還沒有遇過... 就是因為喪事需要費用..直覺就提領....

你這說詞有謬誤
首先
你首篇文的說法是
提領你亡母的錢, 是因為你亡母欠你父親錢
所以你父親要你替亡母代辦領錢, 目的是還你父親錢
並非明說是提領喪葬費用, 提領被發現後然後你父親又不認此帳
因此才被你的兄弟姐妹提告吧? 因為認為你要將亡母遺產佔為己有
你現在才說領錢的目的是喪葬費?
那你跟提告的兄弟姐妹溝通過了嗎?
你應該去跟你的兄弟姐妹好好溝通
說這筆錢先用在喪葬費, 大家一起處理
用剩下的錢再辦遺產繼承
要先辦遺產繼承也行, 你父親一半, 剩一半你們兄弟姐妹均分(法定)
然後大家再一起拿錢出來做喪葬費
看怎樣比較好?
令堂屍骨未寒, 兄弟姐妹就對簿公堂, 又是一場爭家產的杯具


另外
你父親既然不認有這債權
那也就沒有債權繼承的問題
要不然照法你們辦繼承要先你亡母對於你父親的債務先處理掉
你們才能繼承剩下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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