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你把一樓的文字保留下來了。對方若要使用,也算自白,可作為證據。不必謝我~RK30 wrote:我的女朋友被一位T搶走了 (他長得有點像金正恩)我在85度C逮到他們在約會,我叫那個T出來單挑他不肯,我就罵他「哩嘸懶啦」重複數次加上義大利的WTF的手勢。他就很生氣錄影起來說要告我誹謗,請問這樣他告得成嗎?有沒有類似案例的判決可以參考?他應該真的是T,沒有男性生殖器官的。我現在擔心到每天晚上都睡不著覺,心跳加速無法呼吸,深怕哪天起來就收到傳票。謝謝
你不過是陳述事實,不用怕T告你啦!就先看檢察官,該如何起訴你?說沒懶教的人沒懶教,結果,被沒懶教的人,告有懶教的人,說她沒懶教是誹謗。如果真被起訴,你可以要求大法官解釋。解釋,沒懶教的人,是否要稱呼她為,有懶教的人?這樣黑白講,才是正確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