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你把一樓的文字保留下來了。
對方若要使用,也算自白,可作為證據。
不必謝我~

RK30 wrote:
我的女朋友被一位T搶走了 (他長得有點像金正恩)我在85度C逮到他們在約會,我叫那個T出來單挑他不肯,我就罵他「哩嘸懶啦」重複數次加上義大利的WTF的手勢。他就很生氣錄影起來說要告我誹謗,請問這樣他告得成嗎?有沒有類似案例的判決可以參考?他應該真的是T,沒有男性生殖器官的。我現在擔心到每天晚上都睡不著覺,心跳加速無法呼吸,深怕哪天起來就收到傳票。謝謝
RK30
您真是貼心。代表金正恩同志獻上來自北韓的祝福
其實你比較需要擔心對方告你性騷擾

用提告性騷擾來搞人容易得多了~
萬般皆沒品,唯有檢舉高~~
檢舉魔人愛找碴 wrote:
其實你比較需要擔心對...(恕刪)

謝謝您的鼓勵
我打算送她一支電動塑膠覽來賠罪
希望能逃過此劫
你不過是陳述事實,
不用怕T告你啦!

就先看檢察官,
該如何起訴你?

說沒懶教的人沒懶教,
結果,被沒懶教的人,
告有懶教的人,
說她沒懶教是誹謗。

如果真被起訴,
你可以要求大法官解釋。

解釋,沒懶教的人,
是否要稱呼她為,
有懶教的人?

這樣黑白講,
才是正確的嗎?
Lin sevs wrote:
你不過是陳述事實,不...(恕刪)

我覺得您說得十分有道理
RK30 wrote:
我的女朋友被一位T搶...(恕刪)


你是一定會收傳票的
只是你確實犯了毀謗罪
你真的完了
你會繼續睡不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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