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所以診斷證明已經證明了你說他沒事只是你自己的幻想不是嗎?.(恕刪) 你到底看不看得懂中文啊,我說我們都沒事,是指除了告我的人,我們都沒事,明顯不合常理。我也沒有訴求誰輸誰贏,我只在乎這個診斷書造假會讓我多賠錢。
奸20戰雞 wrote:你到底看不看得懂中文啊,我說我們都沒事,是指除了告我的人,我們都沒事,明顯不合常理。我也沒有訴求誰輸誰贏,我只在乎這個診斷書造假會讓我多賠錢。 你們沒事和對方有沒有事有什麼關係??還有這診斷書那造假了??是字不是醫生同意下寫的??還是章是醫生不知情下蓋的??到底那造假了??法院看的是證據..而不是什麼你認為你了解這二者的差異嗎??如果你真有本事證明那診斷證明是假的不管是當事人偽造的還是醫生自白說他假造了診斷證明都行法院自會判你無罪法院要看的是證據..了解嗎??你可以用LINE對話去證明就看法官認不認同這是現實你認為從來都不是法官想知道的東西法官看現有的證據
黑羽斷翼 wrote:你們沒事和對方有沒有...(恕刪) 好的,感謝您的說明,小弟獲益良多,謝謝。您真的很熱心,指導我不少東西。該是我負責的我一定負,我只是不想被敲竹槓,因為對方要我賠她一個月的薪資,她原本不知道診斷書要顯示宜休養,才能和保險公司索賠,結果她居然請醫生改診斷書。
奸20戰雞 wrote:現在是保險公司不賠,...(恕刪) 先確認你自己是不是主要肇責,如果你覺得你不是100%肇責,對方也確定只是擦挫傷,沒有骨折之類的嚴重傷害,覺得和解金不合理,你可以選擇跟對方走法院,即使過失傷害判1個月也可易科罰金(約3萬左右),且並不會影響申請良民證,而且還可以跟法官主張診斷證明書塗改的部分懷疑有造假的可能性,要求檢方調查,基本上除非擦挫傷有嚴重到進行植皮手術,不然"宜休養1個月"很明顯就是有問題,可以請法官對診所的就醫紀錄進行調查,就診會對患部每次的診療進行拍照記錄(我自己去的診所是有這樣做,但不確定別的診所或醫院有沒有),所以其實是可以查得出來的,只是跑法院不是每個人都有那個時間跟精力,過程中也是很折磨人的,要不要就看你自己了
勇者小欽 wrote:先確認你自己是不是主...(恕刪) 感謝勇者大哥您的指導,保險公司沒有任何動作,它目前就是不受理,沒有損失自然不會想告。當然,現在就變成我自己要面對,本來第三責任險是可以cover這一切的,問題就在被害人要的太多,是誰都知道這是敲詐。
診斷證明有寫錯是可以改的, 只不過要改還要蓋診所或醫師章, 自己改就可能是偽造文書,醫生改或病人要醫師改都沒問題.醫囑寫宜休養一個月, 就算改寫成宜休養三個月都沒問題. 沒看到那個"宜"字嗎 , 是建議,又不是強制醫生寫了,病人就算不休養一點問題都沒有. 而且每個恢復能力不同有些人三五天活蹦亂跳,有些人休養N個月都沒好, 醫師又不會算命,寫多一點沒毛病上面的診斷才是重點, 要了解,診斷證明是正式公文,若沒挫傷,診斷證明寫有, 是偽造文書的耶.醫師會被告, 所以醫師敢出診斷證明, 就有十足的把握提出診斷依據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