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被存證信函重複騷擾能怎樣制止呢

Lavender Coffee wrote:
騷擾客戶是[事實]? 還是對方 [臆想] ?
若是 臆想 請律師發律師 澄清聲明 過去
之後就交給律師處理

對方目前無法提出事證,只寫到是國外客戶在國外的展覽會場上跟他抱怨騷擾,至於是不是騷擾也是前公司老闆自己講的
寫律師函上網查了下八千~三萬,真的不是小數目
對於對方來信並不是造成我太太的困擾,也不是我不能收信
而是我要每天等待郵差.....我平常都在三樓,為了等郵差我要每天早上8點~10點待在一樓等待,如果剛好為三樓處理事情,聽到郵差喇叭和叫喊聲我要拖著一把老骨頭(膝蓋不好)衝一樓.....累阿
typetin
不累。你只等拿到掛號信就可以了。抽個時間去郵局或是派出所去領。你不是當事人,不用心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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