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王多多 wrote:
約半年前,姊姊在一家...(恕刪)

公文並不能隨便塗改(但可以加註說明),尤其是這種要申請獎金的,特別重要,更何況還是拿影本去塗改加人??,影本內文與正本不同這本就構成偽造文書了呀,這是很嚴重的業務疏失喔,發生這種事,只要是牽扯到錢,是會被辭退的沒錯,至於提不提告在於公司是否認為有導致公司損失,有損失就會提告
只能說處理方式有瑕疵
就算是有漏掉
也應該是再補一張名單上去
而不是塗改
就算是真的塗改
也必須有單位主管在旁邊簽名用以證明
會被告.就是因為他只在影本上更改
那就會造成正本上的不一致
被懷疑是剛剛好而已
哪有人文件這樣弄的......

這是文書職中
最基本的基本常識.
"姊姊發現了公司另一位負責寫簽呈的業務,簽呈少寫了一些人以至於不能證明他們也能拿獎金"

正常程序, 文件退回負責寫簽呈的業務, 改正後重新上呈申請.

你姊為便宜行事, 自行塗改, 如非圖利自己, 就是行政疏失,

如果你姊也有拿到獎金, 那就是偽造文書,

公司會提告, 法務應該是認為有信心成案才會這樣做.

畢竟也是正在拿公司薪水的人!
1. 公文塗改當然有事
2.有官司問題下一份工作不好找
偽造文書公訴罪
先看能不能證明那通電話叫你姐直接塗改吧
等你姐被抓去關
你可以送雞湯進去
帶好吃的會客菜給她
假設樓主所述全部真實,且都有證據可以支持,法律上不會構成偽造文書。這個案子不複雜,重點在證據的蒐集與整理,簡單來說,把樓主所述一段一段拆開,分別確認手上是否都有可以支持的證據,如果能做到這個程度,而且樓主姐姐表達應對能力不會太差的話,不一定要請律師。但如果想求心安,三年經驗的律師就很夠用了。
soziwow wrote:
某年有一事 想請教綠(恕刪)


你就直接跟助理說..你不方便..那我直接找委員~!!
這個充其量就只是內部疏失,承辦記過就算是滿嚴重的處份了,能鬧到離職,是公司辭退還是自行離職呢,還被告,有些誇張,想必公司很有規模,既然有規模,行政會計部門就不可能要職員在公文上直接塗改,整件事應該還有沒講的內情吧
建議還是找法律相關專業,網路上的人只是意見比不上直接有相關實務經驗的律師,因為已經直接被告了,可以直接請律師,一審業界費用約7-12萬不等,如果家庭經濟負擔能力不足,可以考慮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當場也可以免費諮詢律師,準備全家的近兩年財產清單、所得資料、戶籍謄本,審核約3天就可以知道有沒有過,另外你姊姊是自願離職嗎?還是有被資遣的證明,都可以另外申請失業補助!
我的過來人經驗,各區公所跟免費諮詢的律師,都有解答跟沒解答一樣,訴訟過程當下心真的很慌,還是要尋求專業的比較好,祝你姊姊順利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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